我不是来砸场子,也不是吵架。我只想说你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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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8:0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牛牛牛牛 于 2012-2-9 18:05 编辑

     你可以说你摘抄他人的文章。但是你把别人的心血说成是你的就不对。
     普通人可能会觉得没什么,不会去多计较,我不同,因为你选偏偏选了我最喜欢的作家。
     任何一篇文章都是完整的有灵魂的生命,失去了任何一部分它都不是完整的,更何况像你这种只懂表面不去深入思考只会拿来借花献佛的公子哥是不会明白的。
     如果你能就那么谦虚一点点点,承认了,或者我还会放过你。
     所以最后说一句,我很生气。



作者 灵焚:1962年出生,日本归国哲学博士,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散文诗代表作:《飘移》、《故事》、《某日,与自己的潜对话》、《祈求》等。


谁能回到一株植物?

——诗是生命事件的见证者,让人的自我救赎曝光。

一 生活在都市,喝茶让我们亲近一株植物的生态,品尝先人们关于文化的梦想。

茶楼雅座,或许可以让一片茶叶打开三月花瓣的云雾,释放清明指间的雨滴。

曾经的疏影深浅、春江月明,以及星垂乎野的行吟……那些淡定、空漠、苍茫的情怀,此时都挂在墙上,作为一幅幅营造饮茶环境的风景。

那些司空见惯的门铃与宵夜的霓虹,能否让人联想当年鸡声茅店中遗留的旅愁?商业时代茶楼的烛光,企图让人们与古人共赏一杯水的韵味,体会一株植物里的烟雨。

然而,在玻璃和水泥的人境结庐,心再远,也远不过采菊东篱时的那一座朝夕相处的南山;梦再近,也回不到西窗共度的那一夜烛光。

山,还在悠然的南边,那个采菊的人最终并不能回到一朵菊花:而一场夜雨即使如期来临,把窗前廊下的秋池涨满,那朵烛光,能够照到的还是两颗心的跳动的距离。

饮茶,那些玛瑙色、翡翠色的茶香里,能够沉静下来的,除了一曲江南丝竹。

除了让心,回到一株植物的生态,体会一滴水的舞蹈,怎样从泥土抵达阳光。

  

二 那么,回到植物吧!

如何才能回到植物?

都市的植物不是阳光的营养喂大的,给予些许的灯光,在一夜之间一颗种子可以从胚芽长到餐桌,走完瘦瘦嫩嫩的一生。

在都市,风的褶皱不再搬动泥土的清香,阳光透过重重玻璃才能勉强触摸到植物的肌肤,都市的功能在于把时间拉直成为街道,在速度和效率中直奔生命的主题。

植物,一旦成为都市的居民,首先被改变的就是作为植物的生态。那么,在我们回到植物之前,首先需要让植物回到植物。

人们可以亲近茶,可以在每一片绿色的肉体坚守着对于土地的乡愁。让茶,在水的路途中回到植物,为一切被文字叮咬过的躯体洗刷油墨的黑色齿痕。

而进出茶楼的人们,即使逐渐长成了都市里走动的植物,他们也只能通过目光相互授粉,在大风的夜里完成种子们的做爱。

  

三 回归自然成为时间里逆向辗转的梦。

远离城市,重新点起那些废旧的油灯,找回那些失散的炊烟,让日子复活鸡犬相闻的村落,甚至再从村落回到半坡的陶片,回到河姆渡的水边。

然后,再回到哪里呢?

母亲的子宫?蛋壳里完整的天空?

也许那才是生命最自然的生态。

然而割断脐带与啄破蛋壳属于生命的必然过程,从洞穴走进村庄,从村庄走向都市难道不是人类生命的路途?

拓荒者的篝火不仅仅为了取暖而点燃,他们相信,那些篝火将使子孙们的夜色不再因为禽兽的饥饿而战栗。

城市,曾经是祖先们梦境抵达过的家园呀!

  

四 作为先人的子孙,我们不要人云亦云地如何拒绝城市,我们要在这里安家、劳作、繁衍我们的子孙。即使只能用最多的时间工作,只能用最少的时间生活。

我们虽然始终没有忘记回到一株植物的思考,但也要知道,一旦走进城市,即使植物,也已经慢慢适应了城市的生态。

城市里有许多车站,我们在那里送别离去的,而更多的时候正在迎接源源不断地到来,来到城市的人有几个愿意离去?而居住城市的人却总在奢谈乡村,追捧风雅。

既然来到了城市,我们已经无法回到出走过的乡村了,我们最多只能在心灵里建造一座乡村,在那里种植一些树林,疏通几条河流。当现实需要的时候,偶尔到茶楼坐坐,但不要指望茶楼可以远离尘嚣,其实茶楼拥有更多的人文。茶楼里,并没有人们所谓的可以回归的自然。

如果某一天,我们在茶楼已经整整坐了一个下午,那也绝对不能逃离烦躁的日常。我们一定是在那里等人,纵然在观赏茶色的舞蹈中似乎拥有了静静的时光。

然而,在时间的末梢上,往事早已踮起了脚尖,昂起了不平静的某种期待。

回到植物,我们真的能够回到一株植物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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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2-2-9 18:15:21 | 只看该作者
小筑喜欢看实在话,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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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8:1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雨中小筑 的帖子

谢谢小筑姐姐,我也是真的看不过眼,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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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地板
发表于 2012-2-9 19:23:47 | 只看该作者
小牛牛牛牛 发表于 2012-2-9 18:17
回复 雨中小筑 的帖子

谢谢小筑姐姐,我也是真的看不过眼,怒了

小筑姐姐,哈哈,小筑叔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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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2-2-9 19:31:35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只为了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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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9:3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雪谷幽兰 的帖子

在我心里这里的版主都是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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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2-9 20:05:31 | 只看该作者
what‘s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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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2-2-10 11:26:1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为什么有的人就那么喜欢拿别人的东西充当自己的?爱慕虚荣也应该有个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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