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婴儿之死:谁制造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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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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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0:5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中小筑 于 2013-3-6 11:09 编辑

01 不该苛责婴儿父母、社会力量和警方

婴儿死于犯罪事件而非意外事故,父母不应对此负责

3月4日早7点,小皓博的父母开车到自家开办的超市上班,车停在超市门口后,由于超市里温度还不高,小皓博就被留在了未熄火的车里。然而十几分钟后,小皓博的父母发现车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由此很多人指责小皓博的父母疏忽大意,对悲剧负有责任,甚至要求法办小皓博的父母。
的确,父母不该把婴儿单独留在车内,但这是指一种安全育儿方式——为了防止窒息等常见意外事故。国外甚至有立法禁止父母把婴幼儿单独留在车内或家里(2009年芝加哥桥港区一名华裔家长把自己两个六岁及七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结果被以两项“危及儿童安全”罪名起诉),目的就是强制父母注意防止意外事故。所以如果小皓博是因为在车内窒息而亡,那么其父母负有绝对的责任,但事实是小皓博的悲剧源于盗窃案件而非意外事故。一个正常社会不能要求人们“时刻防盗贼”,这种“时刻提防”是对人们提出过高的注意要求。在自家超市门口车被盗,应该怪贼太猖獗而非失主没捂紧。如果说小悦悦的悲剧中其父母还负有疏于监护的责任的话,本案中小皓博的父母不该为结果负有责任。

婴儿的亲人肝肠寸断:



兴师动众”的营救与婴儿之死无关

还有不少人认为这次媒体、社会力量、警方总动员参与营救的方式不妥,会对犯案者形成压力而致使其走极端。然而从周喜军自首后的供词可以发现,他在发现车后座有婴儿后不久就对婴儿下了毒手,时间是在八点左右,距离车辆丢失时间不足一个小时。而在周喜军杀害婴儿时,除了部分电台,媒体、公众和警方的大规模参与搜救其实并未开始,且电台的广播内容也多是以安抚为主,最早参与的长春电台FM103.8的主持人就这样转述家属的要求:“只要你现在打电话,只要你现在把车停下来,打开双闪,只要保证孩子的安全,我们都可以不追究。”

虽然周喜军到底是否听到了电台的广播内容其实目前也还存在一定疑问,但无论是作案时间还是当时周喜军可能接触到的媒体所传达给他的讯息,都难称得上“压力巨大”。周喜军“迫于媒体、公众和警方压力”才杀死婴儿的说法在此案中很难成立,倒是周喜军能自首很可能是迫于各界为他设下的天罗地网。

至于说这种情形下该不该采用“兴师动众”的方式来营救,还需要专业的分析。至少在儿童失踪,特别是遭遇绑架时,“兴师动众”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以美国为例,“安珀警戒”是当美国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一旦确认儿童因为绑架而失踪,负责调查该绑架案的警察机构就会迅速决定是否发布“安珀警戒”。警戒一旦发出,就将会使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商业广播电台、卫星电台、电视台,以及有线电视向全国发布,并同时会利用电子邮件以及无线装置的短信发布。内容通常包含了被绑架者的描述、绑架嫌犯的描述,以及绑匪车辆的描述和车牌号码。英国和加拿大也有类似的儿童拯救报警系统。可见,相比美欧的警戒系统,长春此次各界参与的阵势只是小巫见大巫。



美国居民手机上接到安珀警戒:“在您居住的区域有安珀警戒发布,请通过地方媒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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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1:03: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小筑 于 2013-3-6 11:04 编辑

02 婴儿之不幸,在于落到了一个人格不健全的人手中

凶手既没有健全的人性


婴儿的特征是大圆头;短小、胖乎乎的四肢和手脚;圆胖的体形;柔软、有弹性的皮肤;肥嘟嘟的两颊等。这些特征让人们觉得非常可爱,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人类的先祖中有一些喜爱这些特征的人,他们会更愿意照顾婴儿,所以其基因就更容易遗传下去;反之,不喜爱这些特征的人基因更容易被淘汰。久而久之,人类的后代就都携带了喜爱这些特征的基因,于是喜爱婴儿就成了人类的天性。

所以对婴儿下毒手,是反人性的行为。尤其是周喜军既无对婴儿下手的动力——他的动机是谋财而非害命,也无对婴儿下手的足够压力——他似乎没有必须要掐死婴儿的理由,仍旧下了毒手,让人感觉其根本不具备正常人的人性。

凶手信息



也没有健全的智力


本案中被盗窃的丰田SUV,至少价值20万元左右,盗窃这辆车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周喜军自然不希望自己被抓到,在发现婴儿后自首或者把车开回去不是他想要的选项。但是把婴儿掐死是对他更不利的做法——让自己在罪行上万劫不复,且吸引更大的抓捕力量。所以这时候周喜军出于自利的考虑,应该想办法把婴儿弃于可被人发现的场所,然后逃跑。

可惜周喜军“太笨”,他不但没有做出对自己最优的选择,而且把自己推向了最不利的境地,其智力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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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1:0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小筑 于 2013-3-6 11:07 编辑

03 人格不健全者已经制造了太多惨剧

从药家鑫到周喜军,不健全的人格让他们穷凶极恶

决定人行为的,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人对事情的看法。一个人拥有不健全的人格,会导致他错误的看待事情,进而做出错误的行为。郑民生砍杀幼儿,在于他错误的把自身境遇不佳都看成“别人的错”,因而要报复社会。李磊在制造灭门案时亲手杀死自己的两个孩子,在于他错误的把自己的命苦看成“人活着就是苦”,因而“帮”自己的孩子“解脱”。药家鑫捅死被他撞倒的妇女,在于他错误的把逃避责难看成最重要的事,因而先想到掩盖。人格健全的人也会在利益诱惑下犯罪,但出于利益考量也不会无必要的扩大罪行,而人格不健全者的偏颇认识会使其行为偏激化,走向极端,小事化大,显得更为穷凶极恶。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李磊以这样的理由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愿社会上少一些周喜军这样的人
一个人刚出生在世上,其人格犹如一张白纸,家庭教育将在这张白纸上画上最最重要的一笔,然后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画好了,少儿会成长为人格健全的人,画不好,就会成为社会潜在的危险因素——人格不健全者犹如埋在社会中的地雷,当某件事触发他的错误看法后,他就会做出惊人的举动。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和没人性、没脑子的人共处一个社会中是多么的可怕!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但愿社会进步,能让这种“没人性、没脑子”的人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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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1:11:56 | 只看该作者
教育的根本应该是如何做人,试问当下的教育,是否离教会做人越来越远了呢?
类似的惨剧肯定还会继续上演,只是发生在谁家只有天知道,但愿国民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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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6 11:12:10 | 只看该作者
周喜军决定掐死婴儿的原因是:小孩一直哭,哭的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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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1:15:02 | 只看该作者
微微一笑 发表于 2013-3-6 11:12
周喜军决定掐死婴儿的原因是:小孩一直哭,哭的心烦~~~

若是人格健全的话,大可以随便找一处地方停车,把小孩放下,继续开车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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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3-6 11:29:28 | 只看该作者
丧心病狂的家伙,毙了还要浪费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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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3-6 12:13:15 | 只看该作者
为自身的错误开脱是人的天性。这些恶魔表现的极端。

谋财不害命,校婴儿根本不会威胁到自己——盗亦有道,这样搞只会令吃这碗饭的人犯罪成本更高。

要么是这个罪犯太紧张,要么是他灭绝人性。不过,个人认为,个人的道德底线其实是由社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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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3-3-6 15:08:39 | 只看该作者
案件新进展
中午朋友聊天说,现在长春警方正在抓捕周喜军的儿子,怀疑周喜军替人顶罪,周喜军48岁,而从监控录像照片和搜集的线索上看,当时开车的男子应该在30岁左右,而且身形与周喜军不同

小皓博的妈妈现在在医院,精神已经失常,本来产妇就容易换产后抑郁症,这下再受这么大的刺激,想不失常也难

其实我还是希望周喜军就是凶手,不要再起波澜了,就让凶手赶紧伏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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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3-3-6 15:09:56 | 只看该作者
林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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