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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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时空有个帖子说到作为打工者,没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是辞职连工服押金都没得退!看坛子里的坛友们个个都义愤填膺,都觉得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想起自己这个月那苦逼的经历,也觉得独自郁闷,不如拿出来当作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
是这样的,我去年8月份进入一家私人企业,上班4个月后,今年过年前和我签了合同,签的合同里写明底薪1千5。然后还签了什么培训协议,什么保密协议。就是没做满一年辞职要赔钱的。因为工作是要销售的,结果他说没完成业绩任务就干拿800.可是合同里没有这条啊!!黑字白纸写着底薪是1千5.于是我郁闷了,觉得被忽悠了。越是这样,压力越大,越是完成不了业绩!于是上个月底老板找我谈话了,告诉我,觉得我不适合这个职位,不如好聚好散。那我也觉得有道理,毕竟人要找对自己的位置才能体现自我价值!然后我问老板,是一个月后离职吗?我心想,按劳动法,即时辞退人是要赔双薪的,不然你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毕竟你突然断了人家的经济来源,是要赔付经济损失,这不是我说的,是劳动法说的。不过老板我说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几天后来结工资。好吧,我以为老板是心里有数的。于是也没说什么。
在好几个“几天后”,我终于约到老板来结算我的工资了,不过如大家所料,他只结了当月工资给我,我据理力争,我是签了合同的呀!!你猜,老板是怎么对我说的?他说“XX,人要面对现实,中国有几家企业真的照劳动法走,你要知道,这就是中国的潜规则,我今天满足了你的要求,我接下来,那些员工都这样要求我怎么办?”
我心里冷笑一声。我也毕业5年了,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我也在外面城市打工经历金融海啸,人家公司倒闭,辞退我们,该赔的还是赔了。回到梅州也2年了,之前的老板和我结束合同关系,一样按程序走。什么叫中国有几家公司按劳动法走?什么叫面对现实?呵!你会利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利益,叫我们签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怎么??现在轮到我们员工利益的时候就和我们说中国的潜规则???我们辞职还要提前1个月到3个月,轮到你辞退员工了就这样的处理方式???无语。。。。
发这个帖子真不是想抹黑这个企业,这个老板。只是觉得。。。。现在的雇佣关系怎么了?老板防着员工,员工抱怨着老板。。。一个企业想要发展起来,连起码的安全感都不能给员工。那要怎么发展呢?
还有关于这个“中国的潜规则。。。。”就这样凌驾于法律之上吗??那劳动法到底所谓何用?
老板说你有本事可以去诉讼可以去仲裁,到时再给你补钱呗。可是作为升斗小民,有谁真的会几百块钱大费周章,到处奔波??而这,是不是就是老板们抓住了我们打工者的心理才这样肆无忌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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