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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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未到,辞职要扣培训费。大家来说说,这个合理吗?
她在2010年春在A老板公司上班,2011年上半年,因该公司资金运转不畅,遂与B老板合作,A老板为了能发展得更好,向B老板提出把他的员工送去B老板的加盟总部培训。B同意了。
2011年5月,她和她的同事一起去接受了培训。但是,公司还是没有度过难关,倒闭了。所以A老板就跟她说:“你可以直接去B老板那儿上班。”她于2011年8月底正式到B老板与C老板合作的公司上班。
而今,她选择了再进修,所以明年春就不能在B公司上班。她提出了辞职。但C老板却说,A老板出钱送她去培训了,而这里签的合同是两年的,不够两年的话要扣除培训费。她不想在年前就跟人弄得不愉快,也没有多说什么,就当是自己做好人。
她是还没在B老板的公司上班时去培训的,为什么还要她出培训费呢?这说不过去吧!
大家也来说说,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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