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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今天下午.在沿江半岛目睹了一起追尾事故:一崭新还没上牌的小车被一辆车从后面追上.蹭花了后保险杠..本来是小事.赔钱就得了..后面的车主下来后.满口酒气.自己也承认自己"只喝了啤酒,没事!"该车主直接承认.说赔偿300私了.<br /> 新车没几天就被蹭花了.300块连打2天的士的钱都不够.被追位者不干了.要价1000.协商未果.于是找交警叔叔.后面的车主也赶紧搬救兵!<br /> 救兵来了.交警也来了...两方出示证件,这是程序.被追尾者向交警叔叔汇报.对方喝了酒.警察叔叔没有一丝测酒精的意思.,被追尾者的朋友就拿起手机拍摄交警处理的现场.当时交警就不干了..也拿着相机对该拍摄者猛拍,还质问该拍摄者:你拍什么拍?该拍摄者说:我们报案时已经说明对方喝酒了.你们来了却一点测酒精的意思都没有.我要拍下来.对方的救兵就说,你拍到我我就打你一巴掌.不许拍!!!<br /> 虽然后来是醉驾者赔钱了事.可是,是否有救兵认识交警叔叔就可以不用测酒精了?是否市民连执法监督权力都没有了?</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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