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梅州市“创园”成果摄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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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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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16:3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梅州”发展战略,进一步宣传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果,确保完成“国家园林城市”任务,推进“三名城”建设。根据市领导的意见,从今年2月份起举行以宣传“创园”成果为主题的摄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梅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摄影比赛。

二、时间安排

拍摄创作收稿评选:组织梅州市摄影协会会员、城区摄影爱好者及各县影协骨干进行摄影创作采风活动(31731)。

(一)原有照片的征集;

(二)组织重点采风摄影;

(三)收稿初选.对较为薄弱部分再组织骨干补拍;

三、摄影创作主题

(见附件)

四、提交样品要求

参赛作品力求新作,请作者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品请直接寄梅州市梅江二路“港角”数码影相中心、梅江桥头“岭东”彩色冲印中心和仲元东路“佳丽”彩色冲印中心,封面注明“创园成果摄影作品”字样,截止时间为731。参赛作者先交5R小样10幅以内。请作者自留底片或原始电子文档,待举办影展、出版影集时统一调底制作。

六、其他

(一)摄影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使用权;

(二)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组织展出;

(三)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协办单位:梅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

(四)对入选作品,将按市摄协惯例付给奖金或稿酬(由市摄协统一支付)。

特此通知

       

 

 

             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〇〇九年三月一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3-1 22:00:25 | 只看该作者
[:2-1:]  [:2-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5-4 18:30:4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比赛的时间怎么变来变去,先是4月15日,报纸上是5月31日,现在网上又是7月31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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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9:32:29 | 只看该作者
一开始说4月15日,后来通知说改期7月31日。没有收到消息说是否再改期。要问清楚才知道。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5-5 00:15:52 | 只看该作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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