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双拥杯”摄影大赛开镜仪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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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1 16: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县“双拥杯”摄影大赛开镜仪式通知


地址:南口镇安仁小学正校门

2010年元月25日上午9


(
当天活动内容:梅县文联、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与驻梅部队的摄影、书法家、爱好者交流,现场义务送春联等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工作精神,展现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带领全县人民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协助驻梅部队解决部队建设中需地方支持和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各项优抚安置工作;驻梅部队认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展现驻梅部队视驻地为故乡,与梅县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为梅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贡献的动人场景和精神风貌,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梅县民政局、驻梅部队联合举办“双拥杯”摄影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   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协办:梅县民政局、梅县文联、梅县摄影家协会、96169部队、梅县人民武装部、梅县消防大队、武警梅县中队

网络支持:天下客家摄影网

二、   参赛对象

梅县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   参赛作品要求

以下面宣传为主。紧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主题。弘扬军民鱼水情,筑我长城、共建和谐梅县的精神,真实记录与我县开展“双拥”活动相关的人和事。通过镜头,以记实手法,多角度、全方位拍摄。

作品题材不限,内容健康向上,提倡显新意的作品。照片必须取材于梅县行政区域范围。

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作品规格一律为5R。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25厘米,宽15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不合规格的作品不参评。

照片必须真实反映原貌,后期可作适度的色彩、对比度等常规调整,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收数码创意作品。

投送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一组计一幅(需用透明胶纸依顺序在背面连接)。

⑸ 必须把作品题目写在照片正面右下角。并将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正楷书写贴在作品背面。

四、   截稿日期:

2010815日止(以收到照片为准)。

五、   作品寄送地址:

梅县摄影家协会会址:梅县新县城冠华花园A22号店繁荣

照相馆(即县公安局斜对面)

联系人:叶繁荣   电话:2512023   手机:13823861791

或交佳丽、港角、岭东三家冲印店。

六、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征集119幅。

一等奖1       奖金每名3000 

二等奖3       奖金每名1500 

三等奖10      奖金每名500  

优秀奖20      奖金每名200  

入选奖85      奖金每名50   

 

1、为了使本次大赛取得预期的效果,将由主办方分期组织本会摄

影家协会到驻梅部队采风,体验和反映军旅生活中的人和事。

同时进行双向互动,邀请驻梅部队的官兵到驻地群众中开展联

欢、军训、做好事等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梅县摄影家则全程

跟踪创作。具体活动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

解决和承担责任。

 

                                  梅县摄影家协会

                                   2010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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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16: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影友踊跃参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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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1 23: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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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2 22: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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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3 17: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自行前往吗?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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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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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4 16: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呀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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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6: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欢迎各位一起前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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