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践行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微信创作大赛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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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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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4 14:4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区广播电视台、团区委、区妇联、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县分公司决定联合举办“践行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微信创作大赛活动,用微信记录日常工作生活中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感人事例、趣事或感悟,让一幕幕平凡而生动的瞬间定格永恒,并把它传递给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征稿时间

2015年5月1日—10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本次微信大赛作品以图配文的形式参赛。图片必须是当年在梅县区拍摄,且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用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捕捉拍摄生活中简单的幸福、温暖的相助、无私的奉献、真诚的守望以及趣事或感悟,将文字和相片分享到微信,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图片不得超过5张,字数要求为50-500字。

三、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主题突出;

2、画面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图文相配,立意鲜明、积极、健康,文章感人;

4、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微信的作品表现力、内容性、主题切合性及评论量、转发量等进行综合评分。

四、参与方式

1、大赛面向全球微信用户征稿,参赛者请开通手机微信并记录好自己的用户名。

2、搜索微信用户“梅县发布”官方微信,并添加“关注”,也可通过扫描“梅县发布”微信二维码方式关注,参与“践行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微信活动。

3、在与“梅县发布”官方微信的对话框中,将作品(含文字及图片)发送给“梅县发布”,然后发送“#微信大赛#+作者姓名+手机号”。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和PS相片,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获奖作品必须提供摄影作品的原始电子版,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区广播电视台、“梅县区宣传网”等新闻媒体将开设“梅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栏,定期刊发网友参赛作品;作者及网友可对“梅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进行转发和评论。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根据转发量、点赞量、评论量,设最佳人气奖5名。获奖名单将在“梅县区宣传网”公布。

获奖者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500元);最佳人气奖5名(各奖1000元)。

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589513,邮箱:mxxcb@mxxwb.net

“践行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微信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30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5-8 21:46:27 | 只看该作者
 参加的人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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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板凳
发表于 2015-5-15 09:56:59 | 只看该作者
报名参加,搞点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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