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aln 于 2013-7-5 12:22 编辑
我于2013年6月20日,在梅县嘉应西路百丽鞋店花了559元购买了一双货号为ABL2VM03DK1AQ的粉红色的单鞋,并另花25元在本店特地购买了一瓶无色鞋油,用于这双鞋子的保养,本人对此鞋非常爱惜。 我于2013年6月26日第一次穿此鞋,当天中午便发现鞋子出现磨皮现象,便于当天下午带此鞋回百丽鞋店,说明了此事。百丽员工虽是答应寄回百丽厂方进行保修,时间却不能保证,一再追问,才说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本人觉得就算是修回去了,还是一样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因为这是由于鞋子设计不合理造成的,鞋垫太软出现下塌,导致擦地磨皮。 次日路过此店时,我就跟百丽的员工说了这样的担忧,百丽的员工表示,她们不能保证修好后还会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还出现这样的问题,她们也不负责。针对这样的说法,当我提出更换鞋款时,百丽员工在无任何鉴定的情况下一口咬定是人为故意损坏此鞋,鞋已经穿过,不得更换。再者,当我提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修此鞋时太久时,她们说要必须等一批保修鞋子,我答应自己出快递费,先寄我的鞋子回厂方保修时,她们却不肯,并要拿到熊熊店(后经了解,此店并非百丽专属售后服务店,仅是江南一个普通修鞋小店)去修,并且修的颜色及皮质也无法保证与原款一致。 鞋子的质量及店员敷衍、推卸责任的态度让我对这间店失去了信心,于是我就投诉了百丽总公司,总公司答应对此事进行处理,并承诺两日内给予答复。27日,我接到百丽总公司的电话,百丽总公司否定了人为故意损坏此鞋的说法,并承认是鞋子自身的问题,虽是保修期间,属于三包范围,却认为此鞋是没有办法修好了,于是总公司提出为我办理一张VIP会员卡作为补偿,想以此了结此事。这样的处理结果,让我很不满意。首先,做为消费者,我是冲着百丽的品牌,狠下心花559元购买的鞋子,本希望物有所值的,但我只穿了一个上午,就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其次,在之后的多次调解中,对方都没有诚意处理此事,员工还在没做任何鉴定的情况下,还一口咬定我故意人为损坏这双鞋子,此种推卸责任及污蔑客人的态度,让本人觉得非常气愤。最后,此次事件,让我对这个品牌及服务已经失去了信心,这张VIP卡对我毫无意义和价值。所以本人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 作为消费者来说,此次事件给我造成的,不仅仅是物质、时间方面的损失,也给我精神带来一定的伤害。所以,我强烈要求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