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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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15:0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发展规则

 

2006年4月6日经第八届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本会章程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会吸收会员的原则是积极、稳妥地将我省的优秀摄影人才吸纳为本会会员。凡生活和工作在广东省的中国公民,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需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报送相应材料,并交纳评审费。

  二、会员分设预备会员、会员两级。会员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备会员不具表决权和被选举权。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会员。

  三、预备会员的入会条件和报送材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预备会员:

  1、一幅作品入选本会主办或联办的影展、影赛;

  2、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摄影之友》和《广东摄影通讯》等摄影报刊上发表摄影作品一幅;

  3、本会团体会员的会员;

  4、参加本会举办的函授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者;

  5、在本会《影友之家》展厅举办个人作品展。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和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本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装裱,附送电子文件),并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年月、入选获奖情况、发表报刊等;

  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会员的入会条件和报送材料。

  (一)从事专业或业余的摄影创作人员,具备三年以上影龄(专业摄影工作者,以从事摄影工作之日起计;业余摄影爱好者,以在地市以上报刊或影展、影赛发表第一幅作品开始计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幅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影展、影赛(本会与其它单位合办的影展、影赛必须是在三等奖、铜奖或以上);

  2、一幅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

  3、三幅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或联办的专题影展、影赛;

  4、三幅作品在《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摄影之友》和《广东摄影通讯》等摄影报刊上发表;

  5、曾经由本会主办个人摄影作品展。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代表本人整体水平的摄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装裱,附送电子文件),并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年月、入选获奖情况、发表报刊等;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育、辅导、翻译、编辑人员以及摄影组织工作者,具三年以上工作资历,有较好成绩。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在地市或以上报刊发表的著作、论文、译文和编辑出版的摄影书刊、画册、图片以及讲义等;

  3、与摄影有关成果获奖或工作受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从事摄影组织工作者需提供组织活动相关材料(如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并提交本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装裱,附送电子文件),并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年月、入选获奖情况、发表报刊等。

  (三)从事摄影器材设计研制、各种科技摄影人员,有较好的技术成绩。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有关设计资料、学术论文、摄影成品等;

  3、成果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过摄影本科以上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二年以上;经过摄影专科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三年以上者。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摄影专业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从事摄影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从事照片制作等摄影技术操作人员,具三年以上工作资历,达到专业水平。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代表本人制作水平的照片8幅(10英寸,不得装裱),并附制作说明。

  (六)具有一定摄影水平的对摄影事业有贡献者。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代表本人整体水平的摄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装裱,附送电子文件),并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年月、入选获奖情况、发表报刊等。

  五、申请程序和审批办法。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后,聘请本会两名会员介绍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经所在地市级文联或本会团体会员或所在工作单位(省直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应材料一齐报送本会。因特殊原因无法经由团体会员或所在单位申请入会者,申报预备会员的,经本会两名会员签署推荐意见,可直接向本会申报;申报会员的,经本会两名理事签署推荐意见,可直接向本会申报。

  (二)本会组联部对申报材料核实后,由本会会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即可成为本会会员或预备会员,颁发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或预备会员证,名单在《广东摄影通讯》和本会网站公布。

  (三)入会后,申报材料转入本会存档,不予退还。本会对会员作品、论文等申报材料,可代为提供展览、出版等用途,但权益仍为作者所有。未能通过审核者,所报材料退还本人。

  (四)本会每年两次(五月和十月)审批会员资格,各团体会员或申请入会者应在四月底或九月底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本会组联部。

  (五)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会资格。

  六、评审费和会费。

  (一)申报者需缴交评审费,评审费随申报材料一起交纳。

  (二)预备会员和会员必须缴交会费,不按时缴纳会费者停止发放有关资料;超过五年不缴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2006年4月修订

 
        本文来源于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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