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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00:3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ungwaiyuk 于 2016-8-15 00:48 编辑

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众参与补充公示
  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由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投资31.9021亿元建设,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工程起点位于梅县区松源镇北侧与蕉岭县交界处高陂壁,终点位于梅县区雁洋镇剑英大桥省道S223线现有道路位置,全长约70.408km。
  本工程在进行第一次公示时名称为“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道路全长为69公里,总投资29.67亿元;第二次公示时名称为“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出省快速通道工程”,道路全长69.219公里,总投资29.1076亿元;2016年7月,项目名称变更为“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并对项目路线走向作出调整。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现将“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三次补充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补充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是梅州市区东北部重要的公路干线通道。本项目起点位于松口镇,终点在雁洋镇城区南侧接回S223线,拟修建一条桃尧支线,起始于主线,止于福建省分界处;一条松源支线,起始于主线,止于福建省分界处。项目全长70.408公里(含主线54.164公里,松源支线6.158公里和桃尧支线10.085公里)。省道S223线(K26+030-K58+100)里程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地形、地质条件受限路段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采用16.5米,双向四车道,长度为32.070公里;省道S223线(K58+100-K80-194.340)里程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采用21.5米,双向四车道,长度为22.094公里;松源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地形、地质条件受限路段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双向两车道,长度为6.158公里;桃尧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双向两车道,长度为10.085公里。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梅州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梅县区及梅州市经济发展,对推动梅县区及梅州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投资:31.9021亿元
  建设周期: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二、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将会产生噪声、扬尘、少量污水、少量施工垃圾,对沿线居民生活有轻微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着消失。
  (2)项目的运行将方便周边居民出行,进一步优化沿线居民的交通环境。
三、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护措施:施工场地污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
  噪声污染防护: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
  大气污染防护:对道路定时洒水;运送散装物料的汽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环境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现场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方式。
  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挖方应尽量回填,弃土应及时运走。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护:制定水污染防护及有毒有害事故风险防范对策。
  噪声污染防护:对沿线的敏感点采取加强绿化措施来缓解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噪声影响,再对距离道路边界最近的部分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以降低项目噪声带来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护: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充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意见,落实各项环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正常实施后,将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及运行后对环境特别是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减少到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
七、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0753-252312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交通路1号
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7243539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二期创新大厦716-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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