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胡小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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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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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0:0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社区网友胡小彪注意! 请阅读一下《时空论坛守则》,不要重复发帖或回帖!发帖请发到对应的论坛各分区

  上述行为,请尽量避免,否则社区将对您的ID作禁言三天的处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8-10-3 10:48:18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新会员好象都不太明白这些道理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8-10-3 12:27:19 | 只看该作者
額...我好像也有真么做...真是抱歉..以后絕對改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9-3-25 19:17:42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3-25 19:24:34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没收金币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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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09-3-26 14:56:15 | 只看该作者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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