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卫我们大家的家园??求顶起!!!

 关闭 [复制链接] 0
收藏
23
回复
578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4-9-16 16:0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阳首建焚烧场,选址奇龙近城中。周边村庄八九里,西中西小街道办,污染首当我们中。二恶下谁可挡?江南城河范围中。青山绿水家园好,也要政府爱人民。民心护舟行万里,人心爱家无私献,热血必定护家园!2014年9月15日下午三时,奇龙坑(下黄坑)附近各村代表在西阳镇府領导陪同下同梅州市市长见面,村民一致強烈反对兴建焚烧场,而政府坚持将会在近期动工,結果不欢而散。当时有申坑村代表表明如政府不顾民意一意孤行,村民将不顾一切乃至流血牺牲性命也要抗争到底。反正焚燒场建成后西阳各村都将变成癌症村,与其几年后痛苦病死还不如现在死得轰轰烈烈还有望给子孙后代保留一方净土。希望大家都要认识这个垃圾焚烧场帶來的不利影响,广为宣传并动员身边人一起积极参与抗争。因当日市长会面时遭遇村代表的強烈反对,市政府于9月16日派人下來申坑,名为民意調查,实為摸底及对焚烧场动工的风险评估,及制定策略对付抗争村民。不过申坑村民相当团結,釆取不签名,不合作的原则,将来調查的人骂到狗血淋头,灰溜溜的离去。相信未來政府还会用更多的方法来对付抗争群众,请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并动动你的手指把这条信息转发去认识的群组,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无论你是否还住西阳,梅县,只要你对养育自己的家乡还有一点感情,对子孙后代还有一点责任,就请加入到我们的抗争队伍中来!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推荐
发表于 2014-9-16 20:22:4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政府建设这些是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去做准备和落实的,无论放在哪里,多多少少都会有人受到冲击,要理解,这个是发展需要,住的环境不合适,可以搬家,但是你挡不住发展的脚步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6:40:52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快快帮忙顶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地板
发表于 2014-9-16 16:41: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4-9-16 16:42:12 | 只看该作者
建哪里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6#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6:4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4-9-16 17:25:40 | 只看该作者

果真,前两天有博罗的示范,梅城的老百姓也不乐意。问题是这个选址真的不合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8#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7:46:42 | 只看该作者
江南布衣 发表于 2014-9-16 17:25
果真,前两天有博罗的示范,梅城的老百姓也不乐意。问题是这个选址真的不合理吗?

...

你觉得合理ma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9#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7:48:27 | 只看该作者
江南布衣 发表于 2014-9-16 17:25
果真,前两天有博罗的示范,梅城的老百姓也不乐意。问题是这个选址真的不合理吗?

...

如果你觉得合理的话,那这样的话,西阳的老百姓就活该受这样的污染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发表于 2014-9-16 20:49:24 | 只看该作者
    建在哪儿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