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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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7日,美美(化名)的父亲满怀感激之情地将一面写着“爱民如子,救民危难”的锦旗送到河背街派出所,对民警成功解救自己被拐骗的女儿表示感谢。
交友不慎痛失身
2011年6月的一天,在兴宁某中学读初二的美美跟朋友们来到一处溜冰场溜冰,在溜冰场认识了一名湖北的小伙子杨某,两人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此后几日,杨某频频发信息给美美,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聊的好朋友。一日,杨某发信息给美美,称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对美美说,叫美美到其租住的出租屋去。毫无防备的美美刚走进杨某的出租屋,杨某就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杨某恐吓威胁美美不许报警,不要跟别人说此事。那时的美美还未满14周岁,遇到这种事情不知所措,害怕告诉家人会遭父母打骂,更怕报警后遭到学校同学、朋友、亲戚等周围人的另眼相看,她选择了沉默。就这样,美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杨某的“女朋友”。
轻信他人致使身陷淫窝
2011年12月3日,杨某对美美说带她到温州去打工,挣了钱就娶她做老婆。就这样,美美带上自己的好姐妹邻居丽丽(化名),跟着杨某去了温州。走的时候,她没有告诉家里人,也没从家里拿走什么东西。到了温州以后,杨某称将丽丽介绍到一个工厂上班,将丽丽送走。其实是交给了另一个“兄弟”“看管”。而他则没收了美美的所有东西,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牢牢控制住美美。几天以后,他将美美送至当地某夜总会强迫其卖淫,并要求美美每天至少上交300元给他,不然就“要她好看”。在夜总会里,“妈咪”引诱、劝化、培训被拐骗来卖淫的美美,美美被迫开始“接客”。
父母担忧四处寻女无音讯
12月3日,美美离家后就再没跟家里人联系,焦急的父母亲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将兴宁找了个遍,也不见美美的踪迹。“美美,你究竟在哪里?你快回来呀!”母亲一遍遍地呼喊着。美美的父母每次回到家里,看见自己女儿的东西和照片,就不禁地流眼泪。12月7日,美美的父亲来到河背街派出所报警,正式立案。
兴宁警方赶赴温州成功解救两少女
接报后,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和走访,获得重要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及受害人美美在浙江温州某地。2012年2月13日,民警驱车10小时近千公里赶赴温州,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成功将美美解救,并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随后,循线将美美的好姐妹邻居丽丽解救。两少女被民警护送回兴宁,美美见到在河背街派出所焦急等待自己归来的父母,忍不住痛哭失声,一家三口紧紧地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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