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号,广东珠江电视台;18:30新闻、21:00今日关注报道了广东清远市106国道上,出现了两位身穿制服的非警察人员在操作2台流动测速仪对过往车辆进行测速拍照,测速用草帽遮盖着。记者上前发现一名身穿“协管”制服,还有一名身穿警察制服,这位穿警察制服的还开粤****警的警车。在记者的追问下,他才承认自己不是警察,警察制服是上面发下来的。公安部今年4月1号就实施了“交通违法测试仪取证”一定要正式警察、使用制式警车,才可以取证,才有效。清远市106国道上的拍到的违章应该是“违法”的,无效。真是给广东省人民丢脸,给警察丢脸,周永康书记、孟建柱部长,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