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条被扣还遭罚?看各国出入境现金携带规定

[复制链接] 0
收藏
6
回复
927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4-3-25 17:42: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条被扣还遭罚?看各国出入境现金携带规定

  中国侨网3月20日电 题:金条被扣还遭罚?看各国出入境现金携带规定→

  华人出门爱带现金,因出入境携带现金不合规而受罚的新闻也屡见不鲜。近日,又有侨胞因此被罚,不仅耽误了行程,还损失了钱财。

  近日,一名60岁华人男子计划从意大利搭乘飞机前往西班牙参加女儿婚礼。本是喜事一桩,然而在意大利机场例行检查时,意大利税警发现他携带的行李中疑似有未申报物品。经清点,男子携带了4块金条,总重约300克,价值约1.8万欧元。此外,他还随身携带逾1.1万欧元现金。根据意大利法律,出入境携带现金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必须申报。根据立即支付原则,税警处以200欧元的行政处罚。

  但金条就麻烦了。虽然该男子解释称,这是他准备送给女儿的结婚礼物。然而这些物品均未进行申报。根据意大利黄金市场监管规定,任何人将黄金转移至境外,或在境内进行黄金交易的,若价值超过12500欧元,必须向金融机构申报。

  结果,机场税警对金条进行了扣押,并以违反监管规定为由对华人男子进行行政处罚,罚金为其携带黄金总值的10%至40%。

  事实上,各国对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数量都有明确要求,携带超额现金需要申报,否则将惹上麻烦,需要注意的是,仅过境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小侨将部分国家携带现金要求梳理如下,提醒大家注意。

  中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携带外币出入境的规定是: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并向海关申报。

  美国

  入境时携带的现金和金融票据(包括美元或外币现金、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总额如超过1万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或团组为单位),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同时应提供银行对账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以证明现金来源。

  如实申报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任何税费。未如实申报者可能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没收所带现金和金融票据,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德国

  个人携带现金或可流通证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或过境德国,不得超出一万欧元;如超出此数额,需于通关前予以申报,否则,德国海关即可以“反洗钱”为由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入境目的,并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金条被扣还遭罚?看各国出入境现金携带规定
资料图:机场。(图文无关)

  西班牙

  个人携带现金出入境,不得超过1万欧元;否则,海关可以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境目的,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现金:携带现金总额低于1万欧元无需申报,等于或超出1万欧元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将面临行政扣押及罚款。该限额也包括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或容易变现的债券、股票、旅行支票等。

  加拿大

  加拿大海关规定,每人可携带(包括随身携带以及存放在本人名下所有行李内的所有货币)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或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入、出境。

  对于入、出境加拿大的外国人,如携带现金及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等于或大于1万加元,须事先填妥海关申报单,否则将被处以250加元以上,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

  澳大利亚

  凡携带1万(含1万整)以上澳元或等值外币入境,必须申报。携带支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现金支票、邮政汇票或其他票据,无论其金额均须如实申报。

  韩国

  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万美金入境。如若超额,出入境都需要申报海关。如果未申报,会被处罚或罚款。

  日本

  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新加坡

  出、入境新加坡若携带超过2万新元等值的货币或可转让证券,必须向新加坡警察局提交申报表。如未按要求申报有关情况,将面临最高50,000新元的罚款和/或最高三年的监禁,相关证券将会被扣押和/或没收。

  马来西亚

  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入境数额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数额超过1万美元需向海关申报。

  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数额在入境时申报的数额内,不受限制,如需携带超过数额限制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取得书面许可。

  泰国

  泰币:旅客携带45万以上泰铢入境或5万以上泰铢出境,须向海关申报。旅客前往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中国云南携带泰铢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泰铢,超过45万泰铢须向海关申报。

  外币:可携带任何外币出入境泰国,总额如超过等值1.5万美元,须向海关申报。

  越南

  入出境时可随身携带现金不超过1500万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币不超过5000美元,超出部分须申报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南非

  限制入境物品(需经申报批准方可入境)包括超出25000兰特的货币、金币、钱币及邮票藏品、未加工的黄金、钻石。

  (稿件来源:中国侨网(ID:qiaowangzhongguo)综合欧洲时报、中国领事服务网等)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17:05:44 | 只看该作者
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大数据观察)

   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合法权益,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大数据观察)

  本报记者 张 璁

  核心阅读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业“走出去”,强化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有力服务保障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截至今年1月,我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80家分支机构和若干家办事机构,全国涉外律师人数达到1.2万余人,全国仲裁机构办理的涉外案件当事人已涵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记者近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积极推动律师、仲裁等法律服务业“走出去”。近年来,我国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强化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发挥好“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等作用,着力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合法权益,有力服务保障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解燃眉之急

  大到投资经营,小到家庭事务,不少法律程序都离不开公证服务,但身在海外的当事人若一时无法回国办理公证,该怎么办?近年来,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出现,为旅居海外公民解决了难题。

  “我父亲过世了,支付宝里有余额尚未取出,我准备放弃继承这笔款项,但短期内无法回国,按照规定必须凭继承公证书才能由继承人取出,有什么解决办法?”2023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接到陆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

  工作人员了解到,陆女士目前身在国外,且该款项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公证处为其量身定制了公证方案——可通过海外远程视频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再由在国内的其他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持公证书即可取出款项。“声明公证是可以通过海外远程视频办理的公证事项。”苏州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

  办理当天,公证员在当地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协助和见证下完成人证比对,通过江苏省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与陆女士在线完成审查、询问等公证程序,陆女士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纸质文件上签字后,交由当地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封存寄公证处存档,公证过程全程录像。三方协作下,本次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仅用时10多分钟。

  自2020年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公证机构与试点驻外使领馆坚持服务为民便民,解决了当事人不能回国办理公证的难题,受到海外中国公民的广泛欢迎。

  “在试点基础上,2023年司法部进一步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工作,共确定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公证工作处负责同志表示,据统计,2023年共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560余件,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有效满足了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

  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020年10月,在巴基斯坦东部城市拉合尔,由中国企业承建的橙线轨道交通项目(以下简称“橙线项目”)正式开通运营,标志着巴基斯坦进入“地铁时代”。

  橙线项目开通运营后,由中国企业与巴基斯坦相关企业组成联合运营体,为橙线项目提供为期8年的运营维护服务。为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单位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与中国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合规运营法律服务。

  协议签订后,该律所迅速厘清了中国相关企业及联合运营体成员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和合规问题,全面评估项目运营中的合法合规风险,提出解决方案,并帮助项目严格按照中巴两国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巴基斯坦业主需求等,保障橙线项目顺利运营,兼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彰显中国速度和中国品质。

  作为中方发起成立的国际性专业律师组织,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全面深入推进实体化运作,取得可喜成绩。目前,联盟境内外会员总数已达到2600多个,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团体会员430多个,组建9个专业委员会,成立34个国家和地区工作组,设立了5个代表机构,在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律师界交流合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长康煜表示,联盟会员近年来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泰铁路建设、老挝输电服务等“一带一路”重要项目中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司法部支持中国律师协助‘走出去’中国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表示,截至2023年11月,中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在24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了63家分支机构,7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24家代表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努力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仲裁是重要的经济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绝大多数的国际商事合同都选择以仲裁为争议解决方式,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经贸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的一宗涉外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是广东东莞一家公司,另一方当事人是加拿大公司,双方分别选定了一名来自东莞和加拿大的仲裁员,并确定一名香港的专家担任首席仲裁员。来自3个法域的仲裁员审理后,成功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获得双方好评。

  “2012年以来,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在制度安排上确立了以国际化、专业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增强了中国国际仲裁的公信力。”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介绍,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1539名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受理的仲裁和调解案件当事人覆盖140个国家和地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我们要培育一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国际一流仲裁队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要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国际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我国仲裁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提高我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据介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印发文件,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将北京市打造成为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上海市打造成为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打造成为联动香港和澳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海南省打造成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杨向斌表示,下一步仲裁工作的重点是,聚力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新高地,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成为仲裁改革发展的新引擎、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新示范、仲裁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17:09:22 | 只看该作者
以人为本为侨服务 合力维护侨益机制加快建设

  以人为本为侨服务

  合力维护侨益机制加快建设

  本报记者 高 乔

  维护侨益是中国侨联六大职能之一,是践行为侨服务宗旨、凝聚侨心侨力侨智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中国侨联秉承“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理念,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公检法司部门合作,不断提升涉侨矛盾多元解纷法治化水平,合作成果显著。

  法侨合作走深走实。自2018年3月中国侨联与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联合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以来,法侨合作由中央层面统筹推动,地方先行先试,已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机制建设到实质运行转变。在中国侨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共同指导下,已有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法侨联合发文。各级法院和侨联组织,根据本地区特点,有效发挥“法院+侨联”联动优势,推进涉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国各级侨联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法侨合作工作模式,涉侨多元解纷成效显著。广东、广西、海南等地侨联发挥侨乡宗族纽带优势,聘请在侨界有威望的侨领和乡贤担任调解员或司法联络员,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安徽省侨联建立了“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参与海外涉侨纠纷的调解工作;云南省侨联发挥地缘相近的优势,在边境设立民族特色诉讼服务中心,高效化解侨胞、边民纠纷;浙江温州、青田侨联加强涉侨多元解纷平台数字化建设,打造“解侨纷一件事”应用,充实调解力量助力诉调解纷工作。

  四川省侨联主席刘以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过去一年,四川省侨联系统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积极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检侨之家”等合作机制建设,在基层加强侨法宣传角、涉侨纠纷调解室、为侨服务法律工作站等建设,大力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侨联组织依法维护侨益工作系统性、专业性不断提升。

  “总对总”在线诉调工作全面推进。2021年,中国侨联正式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协调各省区市侨联分批入驻,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目前,已有来自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53个侨联调解组织和2596名侨联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纠纷提交、委托调解、开展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等各个环节均可在线办理。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全国侨联系统收案总数约为11.3万件,其中,案件结案数近10万件,调解成功数约为8.6万件,调解成功率为86.35%,高于全国“总对总”调解平均水平。

  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蓬勃发展。2023年5月,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华东政法大学设立第一家由三方共建的“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2022年7月,由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温州大学合作共建,成立“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重庆、河北等地人民法院、侨联组织、高等院校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推进侨益保护研究工作。

  检侨合作逐步铺开。检侨合作发端于浙江青田、温州,广东江门、茂名等传统侨乡,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在中国侨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指导推动下,检侨合作已在部分地区落地生根,15个省(市)实现检侨联合发文。检侨合作立足侨的特色,细化实化惠侨制度安排和服务措施,实现了人民团体与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制度创新。北京等地成立“检侨工作站”“检侨驿站”,将侨益维护和基层治理紧密结合;重庆市依托检侨合作,落实涉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保护工作;江苏连云港市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侨界意见建议,保障侨胞侨企合法权益;广东省江门市出台服务“侨都赋能”工程“12条意见”,统筹建设24个涉侨检察服务实体平台,开通涉侨检察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这些实践畅通了侨界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为侨胞们提供了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

  山东省侨联主席李兴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进行侨法、侨检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二是点对点即时沟通。主要目标是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机结合,从被动协调到建立预防机制,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中国侨联将加强侨情调研、完善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增强系统联动,提升协同服务水平,更加扎实有效开展法侨合作、检侨合作工作;增强涉侨多元解纷质效,将涉侨纠纷从源头化解,减轻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诉累;提升维护侨益能力和水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4-3-27 17:11:27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南沙成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港澳台专线】广州南沙成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中新社广州3月22日电 (记者 王坚)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下称“两中心、一分会”)揭牌仪式22日在广州南沙举行。

  据介绍,“两中心、一分会”旨在为有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的市场主体、民众以及港澳人士、外国人士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满足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法律服务需求,为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保障。

  “两中心、一分会”面积约1200平方米,有六个功能区域。其中,港澳律师执业孵化区可以为港澳律师在南沙执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培训,涉外法律服务区可以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

  “‘两中心、一分会’将会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界人士提供交流和服务平台。”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会长何君尧律师表示,南沙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几何中心,交通很方便,“两中心、一分会”成立后,将会吸引更多粤港澳三地法律界人才汇聚南沙。(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楼主| 发表于 2024-4-1 16:50:08 | 只看该作者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为何要赔偿?

   新闻事件: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吴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流浪猫投喂者被判赔原告(吴某)24万余元,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对投喂者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例事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比较典型,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谁的责任更大?

  成都商报:在具体赔偿上,法院判决,相关公司作为羽毛球馆的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场地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致原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于运动场所踩到猫而受伤”,故而也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究竟是羽毛球馆的责任比例大,还是流浪猫的投喂者责任为主?一些网友的认知与法院的判决之间存在出入。

  毕竟,消费者花了钱,在羽毛球馆运动打球,场馆就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消除各种对消费者可能不安全的因素,包括及时将流浪猫清除出场等。之前,一些地方法院的类似案件判决,也对小区等负有安全义务的主体明确了责任要求。作为流浪猫的经常投喂者,虽然与动物之间存在饲养关系,但实话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动物主人,要求其绝对管控流浪动物,既不可能也不近情理。在赔偿比例分配上,由羽毛球馆承担更多责任,或许更能体现判决的合理性。

  善意别成了“井绳”

  华龙网:法律应如温暖人心的明灯,而非冷酷无情的利剑。这起案件涉及的是侵权责任法,找到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该案的受伤者吴某来讲,是最大的正义。但这起判决客观上伤害了善良,有网友拿它来与当年“扶不扶”的案子相比较,认为,要坚决维护“好人”的合法权益,凝聚起更大的向善力量,这些声音里面的人情伦理、社会认同等因素,应该加以综合考虑。

  舆论如果干扰办案与判决,也是一柄双刃剑,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兼顾社会效果和司法公正。舆论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而司法审判则要求严谨、公正、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舆论压力或会影响司法独立,舆论帮了当事人一方,有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乐见这样的以案释法公共话题讨论,希望正义与善良同行,希望社会舆论不要撕裂,防止不怀好意的键盘侠在网上乱带节奏,希望法治之光照耀人间,大家都能勇敢地去做一个好人。

  爱是能力也是责任

  红网:如果流浪猫没有在羽毛球馆出现,或者饲养人看管好它,不让它影响到别人打球,那么,流浪猫就不会被踩,打球的人也不会摔倒受伤。如果投喂者没有经常、固定地投喂流浪猫,那么,流浪猫也不会出现在羽毛球馆。

  肖某对流浪猫的投喂行为,虽然是出于善意,但由于没有尽到看管流浪猫的责任,导致吴某在正常打球时踩到流浪猫并造成受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赔偿伤者损失。

  实际上,爱是能力也是责任。爱心人士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一定是好事,因为这样会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容易导致流浪动物聚集。流浪动物可能携带大量病菌并具有一定的伤人属性。对投喂者肖某来说,该事件属于“好心办坏事”,教训比较沉重。从此事也可以看出,关于投喂流浪动物的法律知识宣传比较薄弱,亟待加大宣传力度,避免更多人由于知识盲区而盲目投喂流浪动物,造成始料未及的后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楼主| 发表于 2024-4-1 16:52:03 | 只看该作者
快递新规有何影响尚需观察

   2024年3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快递行业迎来了史上“最严新规”。

  《办法》实施后,广州某小区一家菜鸟驿站出现多名快递员纷纷离职的现象,由于快递没有人送,驿站的快递堆积如山,大家只能自己前往驿站把快递取回家中。这种局面,不仅让消费者感到不满和失望,也让快递员感到无奈。他们为了生计而奔波,却在新规的压力下陷入困境。   

  俗话说:“针没有两头尖,甘蔗没有两头甜。”凡是新政策出台,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对于广大老百姓,是好事,而对快递行业和快递员本身,则是彻头彻尾的打击。

  《办法》规定,快递员不得擅自将快递放在驿站、快件箱等第三方平台,情节严重的将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菜鸟驿站的王店长表示,新规实施后,如果派送费不涨,快递很难送上门,比如驿站每天收到2000多件快递,如果都送上门大概要雇10名快递员,每名快递员一天工资200元,每件只赚0.6元,还不够支付工资,更别说驿站房租和水电费了。

  随着《办法》的实施,中国快递行业仿佛经历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有些用户对于这一新规的实施感到欣喜若狂,他们从此不再需要等待快递员的电话,也不再需要担心错过取件的时间。而街头巷尾曾经熙熙攘攘、繁忙而有序的菜鸟驿站,突然间变成快递员与用户之间的“无声战场”。但具体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还需要观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7#
 楼主| 发表于 2024-4-1 18:15: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4-4-1 18:16 编辑

一批新规今日起开始施行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始试点,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多措并举保护快递用户个人信息……2024年4月,一批将要施行的新规带来美好生活新愿景。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始试点

   为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将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由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部门选择部分地市启动试点,试点地市人员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试点期限为一年。

   托育机构婴幼儿生活场所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4月1日起施行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进行了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的机构(含幼儿园的托班)的评估。对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的评估可参照执行。

   评估标准提出,托育机构应具备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婴幼儿生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婴幼儿用房明亮,天然采光等。

   “最小范围”采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

   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快递服务》三项系列国家标准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时限,提出了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要求,强调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数据安全以及合理确定服务费用等要求。

   新版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主体采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快递服务目的的最小范围,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寄件(收件)地址、寄递物品信息、身份证信息等,不应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快递电子运单应采取隐私面单等技术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4月1日起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

   该标准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同时,在“销售包装”的定义中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

   不得在中央储备棉中掺杂掺假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中央储备棉的轮换、收储、动用实行计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不得侵占、破坏、挪用。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不得虚报、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不得擅自串换中央储备棉品种,不得在中央储备棉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故意拖延中央储备棉出入库等。

   加强电能质量管理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自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电网企业应当加强对新能源场站并网点、10千伏及以上接有干扰源用户的公共连接点的电能质量问题分析。由于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影响电能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时,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应采取防治措施予以消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