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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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3 11:13: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6-23 11:17 编辑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来源: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人民政府)

   防诈提醒


   老年人要树立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一定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海北民政寄语

   老年人的事

   再小也要当大事!

   在此也提醒大家

   常回家看看,讲讲防骗知识

   帮助老年人有效识骗防骗

   让不法分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


   养老诈骗是指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

   01

   以“投资养老”为名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实际上,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

   02

   推销保健品诈骗

   不法分子诱惑注重养生的老年人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保健品,不法分子也会以各种“神奇”偏方疗法诈骗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他们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为卖点虚假宣传,获取老年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

   03

   推销收藏品诈骗


   不法分子抓住了老年人喜欢收藏东西,但又缺乏相关知识,不会辨别真伪的特点,以“高价回收”作为诱饵来吸引老年人购买。为促成老人最终付款,骗子还会安排专人扮演“托儿”的角色。在此类骗局中,骗子大都会承诺“回购保本+合同保障”,通常情况下,有了溢价回购的承诺和合同保障,很多老人最终都会同意付款。

   04

   “以房养老”诈 骗


   正规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这种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要求都非常严格。不法分子所宣称的“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有的参与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抵押,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05

   低价旅游诈骗


    不法分子往往以低廉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诱骗老年人旅游,然后通过强制、诱导、忽悠、捆绑销售等手段,诓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奢侈品等,或者途中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

   06

   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总是以各种“年会”“公司周年庆典”“特殊会员”等方式,想方设法让老年人相信自己是中奖“幸运者”,或者以免费送老年人礼物,让老年人交个人所得税等理由,欺骗老年人转账到指定账户。

   07

   “缴纳养老金”诈骗

   不法分子假借认识人社和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一次性收取未参保的老年人数万不等的金额,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进行代办服务,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

   来源:海北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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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2-6-23 11:33: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2 16:44 编辑

链接阅读:
梅州一男子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结果...

   梅县区一男子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骗取他人钱财。6月23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叶某在谢某家中聊天时,得知谢某家婆因超龄办不了养老保险的事情。叶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忙,仍表示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要求谢某先拿10000元疏通关系,并表示如果事情没有办成会退钱给她。谢某遂通过微信转了10000元给叶某。拿到钱后,叶某并没有帮忙办理谢某家婆的养老保险。2019年1月,叶某又以要拿红包打点办事的人为由,让谢某再拿6000元给他,谢某又通过微信转了6000元给叶某。后来因谢某家婆的养老保险一直没有结果,谢某也意识到可能被骗,就多次催促叶某还钱,叶某遂跑到外地并将谢某的微信删除,致使谢某再也无法联系到他。案发后,叶某退赔给谢某1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并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社会养老需求的不断升级,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等特点,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等名义精心设计养老骗局,稍有不慎极易上当受骗。本案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老年人的上述心理,以帮助身边朋友“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行诈骗之实。为此,建议广大老年人在办理养老保险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如果不符合办理条件,切莫轻信他人,企图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违规方式办理,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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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16:49:23 | 只看该作者
诈骗老人家的养老钱?梅州警方:以打开路,重拳击之!

   我市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市、县两级迅速成立专项行动机构,打出“打击+防范”的组合拳,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现发案件2宗,积案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冻结涉案资金78.76万元,追回被骗钱款10.6万元。

   深挖线索“以打开路”

   梅州公安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实抓细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依靠“平安厅”信箱和组织人员到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走访,精准摸排出各重点领域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82条。

   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梅州公安对经核实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开展侦查。

   “请你们救救我妈妈吧。”“平安厅”梅州公安“局长信箱”收到一封兴宁群众的来信,反映其年近60岁的母亲深陷一个以享受养老福利为幌子的虚假投资项目两年多,已经投入了10多万元,家人苦劝无果,请求公安机关出手整治。核实情况后,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兴宁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处置,成功捣毁一个以投资建设养老机构为借口、实则专门骗取老年人钱财的团伙,主犯苏某等人落网。

   近期,梅县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被叶某以帮老人家购买养老保险为由骗取1万多元。接报后,梅县区公安分局丙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5月5日,梅县区警方在掌握叶某行踪后,迅速出击,在梅江区正兴路附近将其抓获归案,成功追回举报群众被骗的全部资金。

   宣防结合筑牢“反诈线”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预防为主,宣传先行。梅州公安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防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反诈线”。

   在线上,梅州公安以案宣防,通过梅州公安融媒体宣传矩阵和传统媒体,向全社会播发打击涉养老诈骗行动报道和防范提醒。由梅州公安融媒体中心制作的打击养老诈骗报道,先后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和法治网、中国报道网等媒体播出,不断扩大打击涉养老诈骗的影响力。

   梅州公安还组织民警走进社区、企业等场所,通过派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增强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的防骗识骗能力。6月2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在梅江区梅龙路举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梅江、梅县、兴宁、五华等地公安机关先后在辖区开展典型案例发布和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来源:梅州日报、平安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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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17:14: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2 17:39 编辑

这帮人被抓了!曾在五华、梅县、平远、兴宁等地行骗!

   “算命、看相、测风水”、“去病、消灾、加寿命”。在多数年轻人看来,这妥妥的就是瞎掰,没有科学依据。不过,这样带着神秘色彩的说法,却让一些老年人深信不疑,诚惶诚恐!近日,蕉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一团伙通过冒充出家人,以看手相算命 消灾的形式在梅州市范围内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受骗群众达100多人!

   民警告诉记者,该团伙有四人,三男一女, 三个男的轮流冒充和尚。一个人假冒哑巴和尚时,另外两个人就当托,假装看手相,然后说很准,吸引路过的群众来看手相,团伙里的女的就当哑巴翻译!

   民警告诉记者,这伙人主要流窜在市场、商超、步行街、医院门口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一旦有群众“上钩”,他们就开始施展“演技”,吹捧这名所谓“出家人”的算命技艺!
   得这一线索后,蕉岭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6月16日,在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由蕉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牵头,网警大队、蕉城派出所密切配合,出动十余名警力赶赴梅县区开展抓捕行动。
   现场陈某安、李某强、张某勇、张某梅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缴获作案工具一批。据民警侦查分析,从去年1月份开始,有100多名受害者,受骗资金达10多万元。

   民警经侦查后发现,受害人主要分布蕉岭、梅县、平远、兴宁、五华等地,受害人群主要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那么,这些听着就不靠谱的歪理邪说,这类人群为什么会轻易上当呢?
      
   民警告诉记者,首先男子假装哑巴,其次,据嫌疑人所述,一般年纪大的人比较有高血压、痛风等病痛,所以群众就容易上当受骗。

   民警告诉记者,老年人上了年纪,大多数身体上都有病痛。加之对反诈信息了解不多,平时又缺少年轻一辈的陪伴,故而更深信看相算命一类的说法。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了老年人对身体健康的渴求心理来骗取钱财。
   目前,这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所谓的算命,不过是个幌子,老年人可不要轻信,落入他人设好的圈套!大伙也要增强防骗意识,如遇类似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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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17:25: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2 22:36 编辑

平远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涉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委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平远县市场监管局大力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监管力度上再发力。


  6月21日,在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组织下,联合信监股、执法股、流通股等相关股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以销售环节涉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主,一是重点检查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三是重点检查食品、保健品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梳理,用最大努力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检查经营户1户,现场扣留各类宣传单65份,立案1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跨省追击!梅州平远警方破获系列养老诈骗案件


   今年6月,平远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其于2018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在网络上被一名微信昵称为“快乐冬天”的网友以交男女朋友、组建家庭共同养老为名骗取信任,后该“女友”以家人生病、日常花销等各种理由陆续将其用于养老的十八余万元人民币骗走。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查。经办案民警对各种线索分析研判和走访调查,发现了嫌疑人在江西省寻乌县的活动轨迹。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6月21日,民警立即赶赴寻乌县,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男,34岁,江西省寻乌县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如实供述其在2018年8月至今,利用自己名下多个手机号码,注册6个微信账号(微信账号均设置为女性头像,性别为女,化名唐某某、王某某、朱某某或周某某,离异或未婚,带一小孩居住在江西省安远县三百山或者寻乌县、会昌县等地),使用微信等聊天软件专门寻找中老年人群体,先以男女交友组建家庭为幌子,发展到密切关系后,编造没有生活费、家人看病需要用钱为由骗取老年人养老金的犯罪事实。

   经办案民警深挖调查,发现涉案被害人达30余人,涉及广东梅州、河源、惠州,湖南益阳、江苏南京、江西赣州等地,涉案资金30多万元。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0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虚拟世界真假难辨,中老年人网络交友要更加谨慎,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好友申请。遇到聊得来的好友,只要涉及钱款,一定要多加小心,多和子女亲友商量,千万别因为和网友谈得来就麻痹大意,若感觉被骗,一定要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平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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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17:44: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2 17:54 编辑

【反诈】梅州公安破获一起养老诈骗案 看CCTV揭秘骗局手法

   6月8日中午12时33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13频道)《法治在线》播出节目《揭秘“养老福利”骗局》,报道我市成功破获一宗涉养老诈骗案。

   接下来

   让我们跟随央视的镜头

   一起看

   梅州警方如何侦破这起案件

   日前,凭借“平安厅”信箱一封群众来信反映的线索,梅州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将主犯苏某萍等人抓获归案。

   嫌疑人苏某萍以投资“健康中国百年计划”可以享受养老福利为幌子,吸引众多老年人参与其中。
   但所谓的“健康中国百年计划”并不存在,组织者每天在微信群内发布关于国家出资清债政策、国家扶贫、助农扶贫等政策资料,对群内会员进行洗脑,并以每天可以获得投资总额5%的高额返利吸引老年人。
   截止2021年11月初,短短一个月时间,该组织已发展会员150余人,建立微信群10个,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老有所养,是大多老年人的愿望,而犯罪分子也正是利用了老年人的这一心理实施诈骗。为了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现发案件2宗,积案2宗,冻结涉案资金78.76万元,追回赃款10.6万元,有效打击了涉养老诈骗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

       向当地公安机关

      提供涉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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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22:17: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2 22:18 编辑

为老年人揭露诈骗套路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工作人员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养老诈骗套路和防骗知识。张刘沁琦摄

   6月21日,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公安分局、程江镇联合在大新城社区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养老诈骗套路和防骗知识,提醒老年人要时刻警惕诈骗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我经常会接到一些外地的陌生电话,以前不知道是什么,今天听民警说了才知道可能是诈骗分子打来的,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都不会去接了,回去还要给老伴也上上课。”活动现场,辖区居民曾阿姨一手拿着宣传单,一手竖起了大拇指。

   近段时间以来,养老诈骗案件多发高发,通过防范诈骗知识宣传,能有效增强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我们在现场提醒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做到‘不贪心、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不汇款’,遇到问题要及时和子女商量或立即报警,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梅县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陈森昌说,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扩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覆盖面,筑牢老年人防骗的思想“防火墙”。

   黄韬炜张刘沁琦


涉养老诈骗刑事案开庭

   日前,梅县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以补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刑事案件,经开庭审理,梅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这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梅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宗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

    经审查,2018年12月,被告人叶某涛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被害人谢某明家中老人解决超龄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但需要钱打点关系“补办”,先后两次骗取谢某明1.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花销。谢某明眼看养老保险一直没有着落,多次催促叶某涛归还1.6万元,但叶某涛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更躲到外地,将谢某明的微信删除,致使谢某明再也无法联系到他。案发后,叶某涛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由其家属将1.6万元归还。

    公安机关立案后,梅县区检察院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纽带作用,及时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在侦查阶段主动提前介入,通过提前阅卷、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追赃挽损等方面与侦查人员进行研讨分析,引导侦查人员有序开展侦查工作,确保该案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准,力争依法从严准确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证案件质量。

    该案移送梅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依法做好案件审查、听取被害人意见、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思想教育等工作,及时向法院移送起诉,确保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质效和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梅县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学习重点打击侵犯涉老年人合法权益六类情形和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配合,通过能动履职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黄韬炜 蓝胜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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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5 12:21: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5 12:23 编辑

注意“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养老保险”里的坑

重庆日报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日前,市高法院发布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名义实施的诈骗套路,引导广大群众有效识骗防骗,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虚构养老扶贫项目实施诈骗

   2018年4月,程某某冒充国家扶贫工作人员,伙同谢某某等13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构“金种子”国家扶贫项目,假借提供“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微信裂变式发展下线团队,逐渐形成以程某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

   该诈骗犯罪集团成员众多、层级分明、组织严密,利用群众信任国家扶贫工作、渴求养老医疗服务的心理,通过电信网络技术等手段,面向全国宣传缴纳97元会员费便可成为“金种子”项目会员、会员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可获得巨额扶贫补助款并享受养老医疗服务等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缴纳的会员费。

   截至2019年7月,该诈骗犯罪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骗取23万余名被害人共计2300万余元,包括骗取10.34万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003万余元。

   巫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程某某等13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七十万元至七千元不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婚介服务为名诈骗独身老人

   2017年8月8日,被告人马某、周某、吴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成立重庆某婚介服务公司,以提供婚介服务为名,骗取征婚者会员费。

   公司下设网络部、前台、财务部、前期红娘和后期红娘五个部门,网络部负责在网上获取征婚者信息,前期红娘通过电话邀约征婚者到该公司与婚托见面,前期红娘与婚托相互配合,以虚构婚托个人条件、婚托虚假表示愿意与征婚者交往为手段,骗取征婚者的会员费,财务部负责收取征婚者被骗会员费,前台负责将被骗取会员费的征婚者信息登记后交后期红娘,后期红娘负责对被骗取会员费的征婚者进行安抚。

   截至2018年3月10日,马某等人以婚姻介绍为名骗取142名征婚者(大部分为老年人)的会员费共计954096元。

   璧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马某等28人犯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具有的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引诱中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

   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赵某、苏某某、陈某某等人为达到敛财目的,陆续在重庆、广州等地成立多家健康管理公司,并以此为平台招聘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或者微信,使用统一编造的话术模板,针对具有不同疾病的不特定中老年人,冒充中医专家、医生或者健康中心工作人员等具有专业医学知识的人员为被害人诊疗,采用虚构或夸大受害人所患疾病的严重性及所售产品疗效的方式,高价销售温补气血口服液、白藜芦醇、慈苓安膏滋等产品,骗取多名中老年人共计5600余万元。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某等33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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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08:43: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2-7-6 08:47 编辑

小心这种骗局!几斤鸡蛋“换走”你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几把挂面几斤鸡蛋

        “换走”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
     
         众多老年人投资邮票纪念币受骗

       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他们本想用积蓄投资理财过上更好的生活,不曾想购买的邮票、纪念币都打了水漂,辛苦大半辈子积攒的养老钱却只换来几把挂面、几斤鸡蛋。近日,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宣判,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3月,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季某、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以高回报为饵诱骗老人投资
        
         2019年4月,刘奶奶正在公园里溜达,这时有人过来发广告,说去投资理财公司听课就送面条。刘奶奶到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公司做邮票、纪念币投资,实力雄厚,投资买邮票,月月给利息,月利率3%左右,并且随存随取,可以放心投资。

          见刘奶奶将信将疑,工作人员又声称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投资就有回报,每月分红。最终,刘奶奶购买了近10万元的邮票产品,签订了6个月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她每月可领3500元利息,到期后,公司再按原价将邮票回购。

       刘奶奶准备把邮票拿回家,工作人员却说不用拿邮票,存公司就行,来回拿也不方便,万一丢失了还得赔钱。不如存公司里有专人保管,反正到期后公司还会买回来。刘奶奶觉得有道理,便没把邮票拿回家。

        最初的几个月,刘奶奶如期拿到了利息分红,她见收益可观,又追加资金购买了一笔,前后共投入了30余万元。直到被通知公司无力偿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之时,刘奶奶才发觉自己受骗了。

         许多和刘奶奶有相同遭遇的人相继到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季某、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这起涉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

        犯罪团伙分工严密
      
        操纵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是一家商贸公司,主营邮票和纪念币。公司规模不算太大,却有着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张某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其下面有2名团队经理:季某和唐某,二人又各自领导着10名左右的销售人员。此外,公司还有财务、人力资源、活动策划、行政前台、仓库管理等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为了更好地发展业务,该公司专门聘请讲师,负责新人岗前培训、每月新品推荐、客户讲解等工作。在给老年人上课时,销售人员通过宣传收藏品行业前景、公司实力、产品投资潜力等内容,逐步赢得老年人信任,进而拉拢其进行投资。

         平时,销售人员会去公园、商场、小区等老年人多的地方发宣传单,邀请老年人到公司了解邮票、纪念币。老年人来到公司后,他们先发放面条、鸡蛋、油等小礼品,然后一对一向他们介绍产品。通过初次接触,销售人员会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后期再邀请客户参加会议、讲座等,从而促成客户签订合同、购买产品。

       为了提高业绩,公司负责人张某亲自带头宣传营销,并谎称自己也投了不少钱,还拿出交钱的单据给大家看,致使不少人信以为真后进行投资。

       资金链断裂案发
      
         当合同快要到期时,一些老年人便会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称公司又推出了高回报的新产品,收益比以前还高,而且是限量销售,不买就亏了。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不少老年人选择追加投资,以便获得更高收益。公司便将原合同里的钱转移到新产品上,把旧合同转成新合同,实质上就是变着法子不归还本金。

       2019年7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收益承诺,纸再也包不住火了。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张某利用其负责的商贸公司,伙同季某、唐某等人,累计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其中已归还本金1000余万元,归还利息1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实际损失共计900余万元。

        案件移送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季某、唐某以投资邮票、纪念币到期还本、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向不特定多数老年人变相非法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遂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三人提起公诉。今年3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季某、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季某提出上诉。济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树合 林凡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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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10#
 楼主| 发表于 2022-7-8 18:10:12 | 只看该作者
【防诈宣传】谨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当庭宣判!足浴店以“排毒养生”诈骗老人79万

  虚构中医身份,取得老年顾客信任,推销高价“排毒产品”,足浴店的“养生之道”,竟是骗子的诈财陷阱。

   7月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检察风云》杂志社联合推出的《公诉现场》节目直播这起本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诈骗案的庭审。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郑某某伙同他人在本市某足浴养生店工作时,为骗取钱财,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治疗为幌子,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

   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某提起公诉。

   焦点一:被告人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排毒治疗为幌,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从而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无意见。

   焦点二:如何评价本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辩护人认为,考虑到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伙同他人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退赔,也获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纠正、改过,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且其家中还需要抚养幼子和赡养年迈老人,希望法庭对其量刑能予以从轻考虑。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主要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还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本案中,有的老年人被骗数十万元,这些钱很多都是老年人的毕生积蓄,本应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应依法严惩。同时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已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赔获谅解等情形,并对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焦点三:如何认定本案的犯罪金额?

   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害人钱某某的被骗钱款在被告人郑某某等人到案前已获退赔,其余被骗钱款在到案后也进行了退赔,对此应予以考虑。

   公诉人认为,虽然本案多名被害人的被骗钱款经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已获全额退赔,但上述钱款均是在案发后才获退赔,在计算诈骗犯罪金额时不予扣除,认定本案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相关退赔情节,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时已予以考虑。

   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本次庭审直播,邀请到了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林龙全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智强两位嘉宾现场进行解读。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林龙全:本案被告人利用了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担忧心理,骗取了多名老年人的大额钱款。希望老年朋友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多与子女、亲友交流,多向居委、街道干部反映,也希望检察机关能与街镇对口共建,送法入社区,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能力,多渠道守护老年朋友的“钱袋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智强:上海检察机关正大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履行监督办案职责的同时,加强溯源治理,对养老服务等领域及行业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制发检察建议,与社会各领域携手共同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力度。检察机关将助力提升老年朋友识骗、防骗能力,用检察蓝守护好夕阳红。

   (来源:上海黄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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