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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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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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6:43: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5日,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梅州市药品监管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我市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公布了6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例。


2021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标对表“四个最严”要求,一以贯之筑牢责任体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监管,持之以恒推进专项执法,有效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全市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我市在2020年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中取得“A级”等次,位居全省前列。2021年我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药品安全事故,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3750家次,责令整改288家,停业整顿77家,暂停医保结算53家。会上通报了“两品一械” 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情况。其中,专项执法上,“两品一械”案件共438宗(比去年的351宗增长24%),案值合计92.89万元,罚没款合计177.55万元。


我市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我市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我市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发布会现场公布了6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例:梅州市梅县区长茂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蕉岭县新铺镇医缘堂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梅州市桐兴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未取得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邵某销售标签不合格的化妆品案、五华县华阳镇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金三角瑞丰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一科一级主办钟雄庆提醒市民,经营企业须合法诚信经营,要从正规渠道购进产品,确保资质材料、单据齐全。百姓购买产品时,应查看商家的资质,索证索票。接下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落实好责任,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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