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连破获非法狩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宗,收缴穿山甲等野生保护动物(活体、死体、冻品)2666(头/只),总涉案价值达170余万元。
今年5月31日,五华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该县安流镇蓝田村村民陈某美有涉嫌非法狩猎的行为,并在其家中查获野猪活体2头及狩猎工具一批。由于野猪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判定陈某美狩猎野猪的背后有相关利益链条。经深挖扩线,锁定水寨镇华贸市场一店铺。6月2日18时许,民警在该店铺抓获店主万某金及妻子吴某娟、店员李某华,并在吴某娟、李某华驾乘的一辆小汽车里查获一头活体赤麂。
根据万某金等3人提供的线索,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辖区派出所,专案组在兴宁市“某某三鸟批发行”将店铺经营者赖某太和赖某奋抓获归案,查获一批赤麂、蛇类、果子狸等野生保护动物活体和冻品。随后,专案组再循线一举抓获涉案人员李某中、罗某坤、华某良等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中涉嫌伙同陈某美非法狩猎野猪;罗某坤、宋某平涉嫌帮助赖某太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华某良和曾某顺为赖某太上线,涉嫌出售野生动物给赖某太;五华县水寨镇的杨某礼、兴宁市的何某沅、丰顺的黄某元涉嫌从赖某太处收购野生动物。目前,涉案的16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如发现有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753-110,0753-2255332,或将有关线索发至举报邮箱mzslfjxjd@163.com。
来源: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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