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梅州五华警方查处2起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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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5 20:37: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4-15 20:41 编辑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梅州五华警方查处2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

        酒店餐饮部使用的豆芽居然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那么毒豆芽来源于哪里?日前,五华县公安局根据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查处1起生产、销售毒豆芽的案件,依法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谢某松。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梅州五华警方查处2起生产销售

       据了解,2020年9月18日,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食品安全开展检查,经提取县城某酒店餐饮部相关食材送检,发现黄豆芽样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为不合格产品。经了解,得知该酒店所购的黄豆芽是从五华县城某市场的蔬菜档口购进。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2021年11月,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测报告和案件线索移送五华县公安局侦查。

      “我们治安部门接到线索后,会同水寨镇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查明该蔬菜档口售卖的黄豆芽是从水寨镇一间蔬菜批发店买入。同时循线追踪进一步查明,黄豆芽来源于梅江区丙村镇一市场蔬菜档口。”治安大队四中队指导员钟名诚介绍。

       经查,位于丙村镇的某市场蔬菜档口除了批发蔬菜外,还生产和销售豆芽,生产豆芽工作由聘请来的工人谢某松负责。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梅州五华警方查处2起生产销售

       犯罪嫌疑人谢某松供认,2020年7月其受聘于丙村镇一蔬菜档口专门从事豆芽生产,生产豆芽期间使用了从网上购买的豆芽营养液。经食品药品监督检测部门对其购买并使用的营养液进行检测,发现含有禁止使用的物质“6-苄基腺嘌呤”。

       2021年4月14日,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松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另悉,五华县公安局根据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另外一起线索,于2021年3月也查处了1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豆芽)案件,在水寨镇罗湖村一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超(男,茂名市电白区人)。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击涉食品违法犯罪,五华警方毫不手软。目前,上述两起案件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魏清芳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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