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连发两条紧急通知:禁止放孔明灯、抓严管死农事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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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3 22:29: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1-2-23 22:33 编辑

梅州连发两条紧急通知:禁止放孔明灯、抓严管死农事用火

      23日,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事用火管控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等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梅州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等的紧急通知》指出,元宵期间,梅州不少地方有燃放孔明灯、许愿灯的习俗。当前,风干物燥,梅州市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最高的红色等级,各地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民俗用火增多,是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

梅州连发两条紧急通知:禁止放孔明灯、抓严管死农事用火
      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加大民俗用火管控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恶查防火区内违规用火行为;加大依法治火力度,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和其它漂浮火源载体等民俗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据悉,《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反条例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梅州连发两条紧急通知:禁止放孔明灯、抓严管死农事用火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事用火管控的紧急通知》指出,随着春节假期结束,梅州春耕生产逐渐开始,近期各地烧灰积肥、烧田基草、果园草等农事用火增多,特别是近日引发森林火情的频次大增。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近期教训,举一反三,拿出实招硬招,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切实抓严管死农事用火等野外火源。为确保梅州市森林防火工作平稳安全,下一步,梅州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用火、依法治火意识;加强农事用火管控,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大巡护密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大督查处理力度,对违规农事用火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顶格处罚,以儆效尤,形成高压态势。

【全媒体记者】汪思婷 马吉池
【通讯员】韩华华 张世群
【作者】 汪思婷;马吉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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