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6公顷!梅江区又要征地了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412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2-2 16:18: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1〕9号,公告显示将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582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告内容吧。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同意将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582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0582公顷(水田0.8943公顷、旱地1.0301公顷、林地0.9378公顷、其他农用地0.1960公顷,合计3.05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0〕38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1〕1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2021年2月13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
  ⒉勘测定界图(B20042)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近3.06公顷!梅江区又要征地了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