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梅州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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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2-22 15: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12-22 15:05 编辑

即日起,梅州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即日起,梅州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治.

        12月22日上午,梅州市公安局召开梅州城区开展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通报梅州近期道路交通出行情况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通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入常态化,社会经济秩序、群众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压力逐步增加,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显突出,既影响城市观又妨碍公众通行。通过收集群众线上和线下反馈,不少市民对当前摩托车、电动车占用汽车停车泊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巷道、小区门前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横道和利用报废车辆、僵尸车、水泥桩或其它物品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等行为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行车、停车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从今天(12月22日)起至明年3月22日,在梅州城区范围内(含梅县区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梅州市公安局抽调巡警、交警60名警力成立城区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队伍,在常态化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基础上,按区域把梅州城区划分为江南片区、江北片区、江南新城片区(含芹洋新区)、梅县区华侨城片区、梅县区新县城片区5个责任区域,在梅州城区主、次干道路段、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重点路段,每个区域安排9至15名警力组成一个整治专业小组,加强巡逻管控次数和频率,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八类违停、违规占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整治过程中“驾驶员未离开车辆”或“能及时纠正违法停车”的,民警将给予警告,劝告其驶离;多次劝告无效者、驾驶员不在车内,车辆阻塞交通的、在道路红线上乱停乱放的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一律予以强制拖移并按规定处罚。

       会议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按序通行、文明规范停车,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文明出行不添堵,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实习生】郭雅妮
       【通讯员】张冠华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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