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地名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梅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拟对梅江区三角镇部分道路街巷提出命名申请,详见附件。
结合市民反馈意见和梅江区民政部门的情况说明,现将拟命名再次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0年9月2日至8日)。如对拟命名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或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市政规划科 联系电话:2191306 E-mail:614011950@qq.com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日
附件:梅江区三角镇31条道路街巷拟命名表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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