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拟取消上门收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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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2 13: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7-12 18:10 编辑

梅州城区拟取消上门收运垃圾  
到2022年实现梅江区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本报记者 钟幸钰

      为加快推进梅州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记者获悉,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日前代拟了《关于梅州城区取消上门(楼)收运生活垃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意见稿》指出,梅州城区拟从通告发布之日起,逐步取消环卫人员上门(楼)收运生活垃圾。

      上门收垃圾不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当前实行的上门(楼)到户收运垃圾的方式,不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铺开。”市环卫局党组成员、环卫系统党委书记林人为介绍说,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前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应根据形势要求进行一定的调整。

      据了解,目前梅江区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运,大部分仍实行环卫工人上门(楼)到户收运的方式。“当前这种垃圾收运方式,一是耗时大、效率低,生活垃圾放置在门口或在收运过程中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楼道、平台等公共环境卫生;二是不利于对市民的分类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市环卫局办公室主任梁辉表示。

       取消上门(楼)到户收运垃圾,是建设垃圾分类投放体系的“起点”。梅江区第一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客都新村C区住户叶女士告诉记者,在小区正式启用智能垃圾分类亭以前,生活垃圾是由环卫工人上楼到户收运的。“以前是把垃圾放到家门口,有专人来收。现在最大的改变是没有人来收运垃圾,要自己分好类以后拿到楼下分类亭投放。这是习惯的问题,大家可能需要一点时间适应一下。”叶女士认为,垃圾分类有利于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好的事,而垃圾收运方式的转变能让大家正视并更好地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是垃圾分类的前提。在充分借鉴广州、上海等地推行“楼道撤桶”、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试点小区江南街道阳光花园、金港花园、客都新村C区经过1个月的试运行,取消上门(楼)收运、住户自主投放生活垃圾,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则达到了80%以上。

       今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可以明确的是,取消上门(楼)到户收运垃圾不会实行‘一刀切’,这中间会有一个过渡的时间。”林人为说。

       根据《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12月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江南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实现梅江区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垃圾分类推广、铺开到哪里,我们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去调整生活垃圾收运方式,而不是说在垃圾分类设施还没落地、分类准备还没做好以前,立刻就取消上门(楼)收运。”梁辉告诉记者,在收运方式更改之前,按照管理责任人制度,镇街、村居以及业主单位、物业等责任主体进行共同协商,科学合理地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

       此外,根据《方案》要求,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的密闭、环保、标志明显的垃圾运输车辆。据介绍,市环卫局结合垃圾收运实际,整合分类收运车辆资源,对现有环卫作业车辆进行重新分配,对垃圾压缩车、厨余垃圾车、厢斗进行喷涂或贴胶,规范车型标识,杜绝混装混运。结合示范片区摸底调研情况和现有环卫设备实际,正在购置一批收运车辆、分类垃圾桶和广告式收集容器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希望大家对垃圾分类工作多一些理解、支持和配合。”林人为说。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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