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高每月1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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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6 14: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梅州市民政局印发《2020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各县(市、区)应按执行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人员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20年新纳入的低保、特困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各县(市、区)应尽快完成当地的提标工作,并将落实提高城乡低保及低保补差水平、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展情况报梅州市民政局备案。


2020年梅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高每月1240元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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