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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过月半
正月半
正月十五 元宵节,又称“正月半”,是客家人过年中最热闹的日子,因为元宵距离春节不很久,所以人们都把它纳入过年的时间范 围之中。丰顺县客家地区的许多地方,从年初十晚开始,以房姓为单位,轮流到神庙去“做灯酒”,轮到“做灯酒”的那天晚上,各家各户要做上八个以上的肉菜(添新丁者必须要有一只煮熟切碎的鸡) ,提着灯笼,一起去祭拜村神,拜完神后的祭品不带回家,请所有参加祭神的老幼(妇女不参祭)一起就地吃掉。正月十四、十五两天,白天祭过神之后,早早吃过晚饭,圆月初升,各家各户开始在门楼上悬挂点燃蜡烛的灯笼。有钱人家挂彩灯、宫灯。贫穷人家置不起彩灯、宫灯,就在市场上买一对小的、便宜的灯,写上大大的姓氏,挂在门前,也一样生辉好看。接着由村中社头、长老统一组织的赛灯、游灯开始进行,全村凡是能远行的儿童直至老人,除了妇女之外,都要人手一灯排起长蛇阵,跟随着队伍慢慢前行。
游灯队伍一般为:走在队伍最前头的是高灯队(将大灯笼用特制的木杠或竹竿高高擎起) ,接着是标旗队,第三是大锣鼓队和化装文艺队,最后就是群众的提灯队伍了,妇女带着小孩站在村口路旁观看。游灯队伍沿着村中特定的路线巡游一周之后,在村庙中拜过神就算结束游灯。紧接着便是有组织地在村中的谷场里放烟花、烧烟架,很是壮观,群众聚集在谷场里观看,欢天喜地,好不热闹。有的乡村, 此时还有放孔明灯的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防止飘升的孔明灯最后降落山林,引起山林火灾,放孔明灯的风俗被禁止了。
这种群众性的、自发的传统游灯活动,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种种原因,已经停止。改革开放后,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回乡多,此俗又逐渐恢复。而且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因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生女孩者也要去祠堂和神庙“上灯”,女青年也参加了游灯活动。许多地方的元宵节比过年还要热闹,故有“元宵大过年”的说法。从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回家过年,他们十分高兴和乡亲们共度新春佳节,因此各地政府和文化部门便组织大型以灯和烟花为主题的文娱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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