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发布重要通告:有境外旅居史须第一时间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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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入境返回梅州人员明显增多,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防控疫情输入已成为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居海外、在外留学或者务工、经商的人员,请慎重考虑,不要急于回国,严防途中感染疫情。


二、确需返回梅州,应优化返程路线,减少中途换乘交通工具次数,尽可能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做好自我防护。同时,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做好报备,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返回航班班次、联系方式等。


三、在口岸入境时,请严格遵守入境口岸卫生检疫防控措施,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如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者14天内有境外疫情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或者接触过有症状患者的,请主动向入境口岸的海关申报。


四、近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且已返回梅州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旅居史和健康状况,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引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五、如有亲友在境外拟返回梅州,请及时告知我省疫情防控现状以及对旅客加强口岸入境卫生检疫防控方面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六、如发现有邻居从境外回来,请及时提醒对方向村(社区)报告并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其未报告的,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反映。如发现有客人从境外回来登记住宿的,请酒店、旅馆、出租屋等经营业主第一时间向所辖村(社区)报告。


七、如近期有出境计划,请尽量推迟出行计划,减少人员跨境流动。如确需出境,请提前向有关国家或地区驻华代表机构、航空公司或境外邀请单位等详细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采取的出入境管控措施情况后,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谨防感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故意瞒报、漏报、迟报本人或亲朋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工作热线电话

梅州市商务局:0086-753-2259511,邮箱:sgzzb2020@163.com

梅江区外事局:0086-753-2196730;

梅县区科工商务局:0086-753-2589581;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0086-753-3310692;

平远县科工商务局:0086-753-8898181;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0086-753-7873481;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0086-753-5522162;

丰顺县科工商务局:0086-753-6888321;

五华县科工商务局:0086-753-443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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