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审、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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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1: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8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我省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及保险理赔业务惠民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因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办理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换证,又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只要在保险有效期内,均可依法理赔。
惠民举措的推出,旨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充分保障群众权益。

根据《公告》,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疫情期间(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内,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在有效期限内的,其保险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换证、未审验、未检验等情形免除责任,应依法予以理赔。

以上惠民举措适用于广东银保监局辖内保险机构承保的机动车,辖区外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附《公告》正文内容如下:


关于我省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
及保险理赔业务惠民措施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公告如下: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疫情期间(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内,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在有效期限内的,其保险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换证、未审验、未检验等情形免除责任,应依法予以理赔(注:适用于广东银保监局辖内保险机构承保的机动车,辖区外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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