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20-2-8 10:43 编辑
梅州梅县区发布《劝返告知书》,入梅朋友要注意……
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疫情指挥部《劝返告知书》要求,2月7日,梅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劝返告知书》,决定对所有入梅人员实行劝返,具体内容如下:
一、如您是疫情高发地人员执意入境,必须服从当地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所有费用自理。
二、如您是从梅州市以外来(返)梅人员,抵梅后请立即电话告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镇(办事处、高管会)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得外出。
三、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主营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规定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刘洪桥 曾健锋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