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严格防疫通告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或将被处罚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27 21: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发布严格防疫通告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或将被处罚

      据新华社广州1月26日电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月26日发布通告,决定在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根据该通告,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实施范围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通告中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自26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