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日前,大柘镇墩背村发生一宗山火,村民韩某运因失火烧山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森林分局情况通报,12月3日12时,大柘镇墩背村发生森林火灾。山火发生后,县镇两级政府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抽调专业森林消防人员及组织当地干部群众民兵大力扑救,在森林消防直升机的支援下,山火于当天16时左右基本得到控制。经森林分局民警现场勘查和摸排走访,最终锁定村民韩某运具有重大嫌疑,并将其抓获。经审讯,韩某运如实供述了其于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在其屋后将堆放在一起的杂草点燃焚烧,以致引燃了旁边的杂草烧向山上,导致森林火灾发生,造成重大损失,过火面积正在进一步核实中。韩某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平远县已进入秋冬森林防火期,风高物燥,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县政府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全县所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各镇各单位要加强防火巡查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力度,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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