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兴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市58个省定贫困村中,目前共有54个村符合退出标准,现已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上级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全市贫困户11344户、28153人中,共有10908户、26727人符合退出标准,脱贫退出率达94.9%。
据介绍,兴宁市近年来发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带动,创新扶贫模式,带动有劳力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并积极组织企业全面参与广东扶贫馆和东西部协作扶贫馆,开展消费扶贫,有效解决贫困户产品销售难题。
同时,该市全面落实“三保障”政策,该市2019年1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将于今年12月全面完成;教育补助发放方面,该市落实发放2018年秋季贫困户子女在校生活费补助4780名,2019年春季贫困户子女在校生活费补助4800名;应保尽保方面,该市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帮助所有贫困人口全额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购买新农保。
此外,兴宁市积极开拓就业岗位,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贫困劳力实现就业。今年该市人社部门和各镇(街)共举办农技培训19期、培训822人次;转移就业培训26期,培训1043人次,推荐或转移就业384人。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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