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奖励措施!梅州真金白银鼓励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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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7:22: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我市出台促进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发布含金量十足的十一项奖励措施,真情实意鼓励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梅州。


11项奖励措施!梅州真金白银鼓励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


一、项目落地进度奖励。以项目落户所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基准,给予项目最高不超过“实际购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基准强度*5%”的落地进度奖。

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投产后,按厂房建设实际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按机器设备实际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

三、租赁厂房优惠。租赁政府厂房项目,按“三免两减”提供租金优惠,即前三年租金全免,第4至5年适度比例减免租金。需购买政府厂房,可采取“首付+分期付款”方式,最多分期五年结清。

四、贷款贴息支持。签订投资协议起3年内,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总额20%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累计最高不超200万元。

五、物流费用奖励。投产当年起3年内,按当年实际发生物流费用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累计最高不超100万元。

六、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创新奖励。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0万元;对企业新建成的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奖励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新型研发机构,资助100万元。

七、发明专利及生产许可奖励。投产当年起5年内,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奖、生产许可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发明专利获奖的,国家级奖励3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获得生产许可并在梅州实现产业化的,国家级发证奖励20万元、省级发证奖励10万元。

八、财政贡献奖励。协助企业落实省规定的普惠性奖补政策,并可在政策规定前3年40%、第4至5年20%的奖补比例基础上,从县(市、区)地方留存部分予以叠加奖补。

九、高端人才奖励。投产当年起5年内,对3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3名技术骨干的个税缴纳额,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十、企业上市奖励。拟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取得审理回执的,奖励500万元。拟在科创板上市并取得审理回执的,奖励300万元。拟在香港和境外上市并取得审理回执,且企业主体、业务、资产、上市募资后续投资、税收均在梅州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十一、项目引荐奖励。对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并促成项目完成公司注册,签订投资协议的,奖励项目引荐人信息费2万元。引荐项目建成投产后,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来源:梅州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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