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响应,梅州等5市干部取消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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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08:39: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粤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响应,梅州等5市干部取消休假

新一轮强降雨如期袭粤。南方+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6月22日夜间到23日早晨,韶关、清远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局地伴有8级~9级雷雨大风。据气象预计,23日白天到24日,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北部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云浮有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市县有雷阵雨局部大雨;部分市县伴有8级~10级雷雨大风。25日,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云浮有中雨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市县有雷阵雨局部大雨。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6月23日08时3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变更为Ⅲ级。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23日1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防汛工作;本轮降雨期间,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5市各级干部取消休假,乡镇干部立刻进驻联系点。省防总对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武警广东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救援队伍安排救援人员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6月23日,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立即组织派出由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厅级领导带队的5个工作组分赴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5市,检查指导各地贯彻落实6月19日省市县镇四级防灾救灾工作会议和6月22日全省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强降雨防御救援措施落实、防汛抢险力量和物资准备、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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