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又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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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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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08:4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了《2019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8个县(市、区)将在7月15日前完成提标工作,并按执行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人员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


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2019年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根据新标准,


我市各县(市、区)2019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2元至70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84元至705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为每人每月554元至560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为每人每月251元至380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3479元至138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9600元至13800元。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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