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6月1日起,梅县区这些地方严禁乱摆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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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5-21 1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梅县区委、区政府决定在新城办程江社区伯公下李屋周边路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月1日起,将严禁该地一切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


近日,记者在伯公下李屋周边路道看到,随地摆卖的小贩不在少数,一些店家也将商品摆出店门外,市容市貌受到较大影响。区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劝告和制止,并向他们发放了《关于禁止在程江社区伯公下李屋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通告》。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区域:新城办事处程江社区伯公下李屋村道及祖屋、住宅区周边、油坊垅巷、人民北路沿街。

2、凡在以上区域乱摆乱卖的一切摊档,请于6月1日前自行撤离,清理临时摆卖的经营设施。

3、从2019年6月1日起,仍在以上区域继续乱摆乱卖的,由区各职能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查处。

4、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梅县区相关部门表示,维护市容环境是每位居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理解配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新城良好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来源:梅县区宣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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