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马路被撞成植物人  替岗不影响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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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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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9 18:1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扫马路被撞成植物人  替岗不影响责任认定      

  去年12月27日,毛喜梅在清扫路面时被撞飞,住进了ICU病房。当时,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责。没想到,肇事司机在一个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理由是:毛喜梅不是环卫工,不应该上路,要求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      

  肇事司机的诉求,无意中暴露了当地环卫行业大量替岗行为的秘密。事发地的环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给濮阳市富邦劳务公司负责,该段路面由公司雇用的环卫工李群山负责打扫,而毛喜梅又和李群山达成协议,替李群山扫马路。      

  从法律上讲,因为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随时认可替岗者是自己的员工,并给予员工的待遇,包括各种保险,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等。一旦“毛喜梅们”出现工伤或生病,用人单位必须自行承担医疗、伤残补偿金等。令人担忧的是,现实中的“毛喜梅们”,估计很难享受相关待遇。但不论如何,事实和法律很明确,用人单位的不负责任,不应变成法律层面的责任推卸。  (蔡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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