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张琳公鳝塘围 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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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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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4 12:0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举人张琳公鳝塘围 后裔
张天宝

祖德源流远,宗枝奕世长,水有源,树有根,树高千丈,叶落归裉。
据说鳝塘围原来有七口池塘,住着七姓人。地势低 洼潮湿,有很多黄鳝洞,有很多的黄鳝,因此得名为鳝塘围。
在当时的鳝塘围(即现今张家的祖屋上、下厅等),均是潘姓的袓屋。左侧有个小小的朱屋,附近连着一个小的邹屋,屋背后面还有一个小罗屋、刘屋、郭屋、吴屋及谢祖婆传下的小张屋七姓人。到目前止,潘姓、朱姓、邹 姓、刘姓、郭姓、吴姓均已绝代。所有各姓房屋均为琳公后裔居住。仅谢祖婆张还剩两家六丁人,罗姓六、七家十多丁人。其余均是琳公后裔约五、六百人。如包括迁出做箩张、毛公寨、博罗(共九各十世)1000多人,四川(共十五各十六世)2000多人,迁黄槐禾村后又迁江西的大和村 (共十二各十三世)3000多人,全部合计起来就有8000人左右。
五世祖张琳公,是落居兴宁一世祖启源公石祖婆的玄孙、四世祖才兴公胡氏七娘生的长子,当时是住在永和大成老张屋,因兄弟分居而迁出。张琳公是明朝永乐九年 辛卯科中二十三举人。曾任福建省上杭的知县,时年三 十三岁。为官正直廉明,为官在职多年,依然两袖清风。
仍过着清贫的生活,甚至连居住的地方没有固定。又说张琳公传下二子(六世)一个迁大桥做箩张、长子则在鳝塘 围。七世、八世、九世、十世、十一世祖,曾在本村附近社岭上罗屋及沙柏记处游屋地租他姓之屋和搭茅屋居住过。当时人丁单弱,几乎代代单丁,大多数曾做过小官和在衙里工作过,十—世祖是位状师(即律师)。传至十二世祖信贞公则认为历代单丁,做官难免冤枉过一些好人,从而改为经商做米贩,以后才逐步有些好转。传至十四世祖时,则与鳝塘围潘家的祖先结拜为兄弟。届时与原鳝塘围潘家祖先商量租来二间屋(即今祖公厅右侧第三杠小门),祖先的神位则放在一张破旧的桌子上。后十四世祖生下十五世祖建登公时,即与潘家祖先之女定亲。结为秦晋,两家姻亲加结拜兄弟相处甚好,同住一屋。以后建登公(潘氏)生下二子,长子作球公、次子作文公(十六世)当时做小贩卖糖抵到四川落居去了。再经过若干年后,十六世祖 作球公传下五个儿子(即十七世祖),人丁日益旺盛,原来住的房屋逐渐感到不够。十六世祖作球公则向其舅父提出要求,给地方盖房子,潘家舅父认为,反正不是外人是自 己的外甥,满口答应,给地方盖了二间。
当时作为外公的潘家,仅剩舅父一个,人丁甚为单 薄,看来香火难予接续。有一次,潘家祖先(即外舅)向我们的祖先(即其外甥)十六世作球公提出,过几天他要出远门,如果日后我没有回来,我们潘家祖先神位,在年节与你张家祖先神位一起奉祀,房屋等由你自己支配。作为外甥的十六世祖作球公听后,当场跪下对天起誓一定照办。自从那次出走以后,潘家的祖先一直未再回来。
我们的祖先则按照潘家祖先的叮嘱和自己的誓言,两块祖先神位、两个香炉同放在一起,嘱咐子孙后代,逢年、逢节一并奉祀!在发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加快起这件事,不是很有价值吗?
鳝塘围世世代代子孙,作工务农,勤勤恳恳;商贾行旅,忠诚老实。鳝塘围张族人才,除琳公外,还有许多,只是一时记不起来。只记得,清朝时张锡阳公,是秀才,曾任本县罗浮司司衙、永和行政局局长职;12世祖信贞公之子是乾隆年间秀才、拔贡,曾任兴宁县儒学正堂(即县主考官)……

注:本文写作过程中,由张洪盛、张海泉提供了许多材料,特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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