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9-3-8 18:28 编辑
梅州市发布2018年度六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前,今日(3月8日)上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据了解,过去的2018年,梅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组织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8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申诉3247件,调解成功2018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2.28万元。
该局联合市消委会结合梅州实际,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广泛征集消费维权案例,并从中甄选出6宗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消费纠纷案例向社会公布。这些案例涉及老年人代步车、日用品、预付卡、二手车、农资、健身等消费领域。
他们分别是:
案例一:兴宁市代步车使用性质警示案
老年人购买代步车须留意使用范围
案例二:平远县热水袋爆裂灼伤索赔案
选购热水袋切记关注安全性能
案例三:兴宁市预付式消费纠纷案
办理预付卡有风险切莫冲动
案例四:梅江区购买“调表”二手车侵权案
购买“二手车”要把好验车关
案例五:梅县区问题鸭苗致损追偿案
农资消费同样受法律保护
案例六:梅江区健身消费退款调解案
商家经营结业但信用不能“结业”
此外,该局正在配合支持市公安部门侦查一宗保健品诈骗系列案件,因该案还未侦查完结,具体案情待后公布。该局特别提醒老年朋友,“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能代替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