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警钟!扫墓祭祀别大意!兴宁已有多人因这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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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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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9 10:2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也是一个家族人最齐的时候,不少人都会选择在这个时间段上山扫墓祭祖。前段时间一直风干物燥,上山祭拜的火烛鞭炮大大增加了火灾风险。因一时疏忽大意造成的山林火灾,不仅使得森林资源损失惨重,还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2018年以来,兴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这样的失火案件,在这个关键时期,该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谨慎用火。


六旬汉3次因失火罪入狱

2018年10月9日14时许,住在兴宁市黄陂镇樟坑村的叶某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自己的老屋摘点丝瓜豆子。“老烟枪”叶某边走边抽烟,然后把烟头随意丢在山脚的杂草丛中,结果这根未熄灭的烟头迅速点燃干燥的杂草,并蔓延到整片山林。叶某发现后立刻赶过去扑火,随后护林员、村民们和扑火队相继赶来救火,直到当天18时30分左右才将山火扑灭。经测算,此次山火的过火面积6.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8公顷,其余3.4公顷有零星树木,直接经济损失近8000元。


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而早在2008年和2011年,叶某就曾两次因失火罪被判刑,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0年又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叶某由于缺乏防火安全意识导致了一次又一次的火烧山,也把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送入了监狱。


山上拜祭引山火,从兴宁烧到五华

2018年4月5日清明时节,兴宁坭陂的彭某与家人像往年一样到山上拜祭,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由此引发一场山林大火。当天上午,彭某一家在山上烧纸钱纸宝,11时许,彭某把燃烧后的灰烬倒在一丛绿竹头下就和家人一起离开了。当天12时许,绿竹头下的灰烬引燃了干燥竹叶,后火势蔓延至山上引起山火。到当天下午,山火才被扑灭。经核实鉴定,此宗山火致兴宁市境内林地过火面积31.1公顷,五华县境内林地过火面积12.3公顷,损失合计34万多元。彭某最终因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农妇烧草致火烧山

兴宁叶塘的李某不到40岁,平时在家务农带娃。2018年3月13日15时许,李某在自家屋后的荒地上锄地,准备除掉杂草后种植上其它作物。她将铲下来的杂草点燃后,本来准备守着等火熄灭,但这时她听到屋内的孩子哭闹起来了,便急忙回屋哄孩子。等李某带着孩子走出屋,发现火势竟然蔓延到山上了,直到当天18时左右才将山火扑灭。经鉴定,山火过火面积10.1公顷,其中有林地约4.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合计1万余元。第二天,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兴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兴宁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谨慎用火防火。清明前后,到山上祭拜需做好火灾防范措施。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文明祭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林区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倡导绿色祭祖、文明祭祖。此外,市民还应注意秋冬季节的野外农事用火,不要在靠山地方烧田坎、杂草、禾秆等。上山时应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者燃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减少引起森林火灾的机会。同时切勿随地乱扔饮料包装瓶等,以免阳光强烈时聚光后产生明火,导致火灾。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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