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开展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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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6:09: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溪水潺潺 于 2018-1-25 16:11 编辑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市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市环保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1月至3月底联合开展梅州城区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


梅州城区开展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

据了解,2017年梅州城区空气质量以99.2%的优良率排名全省第一,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然而进入2018年,在不利气象扩散条件下,由于受到大面积施工工地和路面扬尘的严重影响,梅州城区空气质量出现了下滑,1月19日至21日空气AQI指数分别为99、114和100,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其中1月20日为轻度污染。为此,专项行动小组将不定期对梅州城区建筑工地、主要交通道路、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圈蔽施工、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6个100%”落实情况;道路扬尘污染及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情况,道路清扫和洒水、冲洗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的政府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属环保管辖职权的由市环保局组织进行依法查处,不属环保管辖职权的通报相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涉嫌严重污染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适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由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在城区扬尘污染整治中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由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对逾期未落实整改措施的行政机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市环保局、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通过这次联合行动,督促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的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城区空气质量实现有效改善。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检察院也将同步建立联合行动相关机制,同步开展各自城区的专项行动,实行市县联动,共同做好全市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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