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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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2-5 16: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昨日上午,市普法办联合近30家市直单位在梅城剑英体育馆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参加活动。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市直各单位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和劳动权益保障、妇女维权、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宣传;一些市民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在市司法局摊位前,该局展出的毒品以及禁毒宣传展板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了解。


据了解,举办此次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纪念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通过贴近群众的方式,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据悉,我市各县(市、区)也同时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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