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务局查获违规经营食盐 扣押涉案违法食盐达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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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7 15: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盐务局查处一批涉嫌违规经营的食盐。(市盐务局供图)
  近日,市盐务局在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梅江区江北一百货门店及仓库查获四川久大(应城)盐矿有限公司出品的盐产品一批,共计30吨,目前已被依法扣押。
  经查,该批盐产品于11月8日通过物流配送车到达梅州,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有四个单品,分别为400克精制碘盐17吨,250克低钠盐4吨,400克海藻碘盐2吨,1000克餐饮专用盐7吨,总量达30吨。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材料,违反了盐改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批盐产品进行扣押封存,等待进一步的处理,该案件是今年国家实施盐改后我市查获的第16宗案件。
  记者从市盐务局了解到,盐业改革不等于放开专营,国家对食盐仍然实行专营管理,任何单位、个人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将依法被重罚。市盐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我市仅有广东省盐业集团梅州有限公司有食盐批发许可资格,食盐经销商要到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并保留票据以便查验,切莫贪小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盐产品;消费者应到商超或正规的食盐流通渠道购买食盐并索取购买凭证,以防购买到假冒伪劣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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