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更积极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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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17:1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10-26 17:13 编辑

   广东实施更积极就业政策 政府投资项目须评估其吸纳就业能力  

  新华社广州10月25日电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明确要建立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今后政府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时,要对项目吸纳就业能力进行评估,为就业服务、教育培训和劳动者择业方向提供引导。

  广东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突出强化就业与经济协同。明确要建立就业政策评价机制,综合评价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实施“多证合一”,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突出优化“双创”环境。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强化对接精准脱贫,要求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和归口管理,明确要聚焦最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帮扶,提出建立技能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校专项帮扶,实施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

  针对技能人才紧缺问题,广东提出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20年底前建成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参照高职院校标准实施生均拨款制度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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