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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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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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4:1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10月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电动自行车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由于具有低碳、环保、舒适、便捷价格适中等诸多优点,受到大众的喜爱。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近期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比如深圳沙井“8·29”,浙江省台州“9·25”,湛江赤坎“10·7”等,带来的后果让人触目惊心。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10月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范围包括,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召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推动各级物业服务企业协会开展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等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项检查,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作用,联合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基层公安派出所等力量,组织网格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另外,行动还包括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建设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行动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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