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一旁违停车也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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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10-12 14: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10-12 15:00 编辑

  两车相撞一旁违停车也担责?  

  梅州日报讯 :一辆车违停在路边,不久后该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卸货车发生碰撞,在大多数人看来,事故双方摩托车和卸货车分担责任就结了,但结果是:一旁违停车辆的司机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去年11月,钟某驾驶重型半牵引车牵引着一辆平板半挂车,沿206国道经过平远路口一加油站附近时,从倒后镜看到平板半挂车上的三角木块掉下来,就打右转向灯,在非停车路段,靠右停车。不久,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至该路段时,想从左侧超车,结果与同向行驶的吴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超车承担主责,吴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承担次责,钟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次责。吴某出院后被评定十级伤残,一纸诉状将刘某、钟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即20%的责任,刘某承担主责即60%的责任,钟某承担次责即20%的责任。最终原告的各项损失由被告保险公司足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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