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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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8: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921日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2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一些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暂停投放共享单车。

  这既体现“鼓励”、又体现“规范”,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有序”、确保“安全”。

  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要坚持多方共治原则,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合力,推动共享单车共同治理。    

  吴春耕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主要考虑到:一是车辆普遍超标,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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