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划定区域无需营业执照!街边摆摊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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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9-13 16: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在街头上乱摆乱卖的现象,
好常都是**一出动,各路的小摊小贩就尽跑。
但最近我听说,话从10月1号开始,这种情况就将会有所改变了,那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记者走访了梅城几个农贸市场和老街看到,
在市场外围和马路周边的随地摆摊现象并不少见。
像有些卖青菜、水果和日用品的摊档,
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人的出行和交通状况,
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卫生问题。


【市民1:全部聚集在我们路口,搞得我们上下班时间出入非常不方便,还有卫生很差,到处都丢到有果皮、废纸等垃圾。】

【可以租一两个月给农村人卖东西的话,可以啊,但是没有。】

​不过这个头疼的问题很快就可以得到缓解了,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十月一号开始,由国务院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就要正式实施了。
这其中提到,“在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
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也就是说,到时政策将会放宽合法经营的范围了。


对此,市城综局的工作人员说,
根据新规的要求,我们梅州早从去年开始,
就陆续开设了有近十个“临时地摊摆卖点”来对乱摆卖的管理问题进行积极的实践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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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9-14 14: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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