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本公尝簿 看过去族中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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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9-9 21: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7-9-9 21:31 编辑

  从一本公尝簿 看过去族中事务
 从一本公尝簿

  笔者近期搜集到一本公尝簿(如上图),从内容上看这本公尝簿应是平远某地张姓族人的。公尝簿为线装本,纸质为轻薄柔软的土纸,封面封底为蓝色土布,封面写有“子孙昌盛”和“松山公尝簿”字样,里面内容用毛笔竖式书写,字体为小楷。

  从簿里面的内容,可了解到这松山公后裔人口不多,属小房族,但尝内事务却登记得很详细、很规范。此簿不是松山公尝的第一本,是第一本内容的顺延记录。松山公为当地张姓的七世祖,记录年份起止为清光绪九年(1883年)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前后共三十年。记录的最后一年为日本对我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的第一年,以后便没见记录。正是日寇发起的那场惨绝人寰的战争,致使就连“尝簿记录”这一民间事务也不得不中断了。

  旧时客家人把祭祖看作是很庄重的族中要务,正如这本公尝簿首页的序言所述:“人之有祖也,亦犹木之有本水之有源者也,所谓故为人子者,常思木本水源须慎终追远,祭祀不可不诚也。”松山公尝田虽不是很多,但所收租谷(叁拾余石)和租金大部分是用于一年一次(二月初九、初十两天)的祭祀活动的开支上。祭祖由松山公后裔三房轮流置办,祭祖之日要添置祭器物件,置办酒菜席。“众人祭祀时必要尽诚尽敬以展孝思之意”,并特别强调,“有功名者及老大绅矜务要带遗冠到坟敬祖行礼奠献,风雨不避,到者请登盆席,并颁胙肉……”

  公尝尝产有尝田和尝物两种,这些,松山公尝簿都登记得很详细。哪处有田多少坵,哪坵由谁租耕,收租谷多少(旧时以石、担、斗、升为水田面积单位)都有详细记录。尝物为已购置的物具,如铜锣、大轿、箩格、鼎杯等,一次祭祀需用的各样肉菜等也有大体的数量,如落锅肉一百斤,鲤鱼八斤,酒一百五十壶等,以后每年祭祀可参照这份清单筹办。另外,每次祭祀请来的“礼生”,得作为首席人登席,并颁胙肉两斤作报酬。这说明旧时的人对有文化有学识的人是很尊重的。

  从簿内另外的一些记录内容,也可了解到我们所不知的信息。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和壬戌岁(1922年)拨出尝钱交长宁建祠作牌银入清数”,由此可见当地张氏家族与江西寻乌县长宁乡有着祖居地或族亲分居地的关系。

  次年,有大房后裔张某一人私毁松山公坟碑脚,理由是听人说此坟亏长房。各房叔侄踏看后大怒。但众人没草率行事,而是请来堪舆先生再量坟的坐向,折中处理将碑石的向至适当作了调整,以此平息了事端。此事可见修祖坟也会引来后裔的争端,另外,也可看到房权的自治有时比官府来处理的效果要好,故宗族的自治有其合理而值得肯定的一面。

  松山公坟一侧还有一当地沈姓人的祖墓,沈姓族人每年也有例行祭祀。但在另一侧还有一座无主坟。张沈两姓族人不但没将此坟毁损,而且还不让其受冷落,在祭祀各自祖坟之时,也不忘在此无主坟前祭扫一番。这体现了张沈两姓族人胸襟之宽广,在此意义上是值得当今的人学习的。

  民国十年辛酉岁,松山公某房后裔居住的松祖公祠,由再后的两房后裔对屋宇各处房舍用“拈阄”形式进行分配,具体拈定已归属的房舍也记录在这公尝簿内,而且还是“经众前来命某某笔批。”祖上这么重视对后裔房产分配作记录,主要是以免日后产生分歧而发生争执。

  民国十三年、十四年分别有“拨付钱数递军饷三十五元正”和“拨军饷(应是‘军粮’——笔者注)赤冬谷二十一斗”的记录。这一记录,可见当时国民政府的地方驻军是要从当地民间各姓公尝中摊派抽取一些军费或军粮的。

  此《松山公尝簿》是清末之物,距今已有130多年的纸质簿能保存下来,是难得的文物资料,何况,这一内容的记事簿,起码在平远范围内很可能是孤本,因而更显难得。

  (林东 赖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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